第五十八章 平平淡淡才是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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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晚罗什一直留在寺里没回来,弗沙提婆叫了晓宣来陪我。第二天下午时分,弗沙提婆来了,告诉我罗什带着僧人念了一夜平安经,吕纂按时醒来,看到罗什居然有些害怕。吕光大失体面,不愿再待下去,下令明天一早便出发回王城。他们夫妻俩也惦念孩子了,会跟白震一起明天回去。

他们一直坐到罗什从寺里回来,吃了晚饭才依依不舍地跟我们告别。弗沙提婆临走时要我们放心,吕光经此役,应该发现他已用尽所有方法,却仍无法压倒罗什。吕光虽然昏庸谗信,倒还是条汉子,既然在那么多人面前答应,他会遵守诺言,不再为难我们。

我和罗什都嘘出一口气,终于可以平静了。吕光要到明年,也就是公元385年3月才会离开龟兹。到时他肯定会带罗什走,但起码我们可以有四个月的安宁生活。那晚我把这个告诉罗什,他一直拥我在怀,沉默了半晌才说:“去中原本就是罗什的使命,我不会逃避。只是,你会陪着我么?”

“我会一直陪你到死。”我看着那双从他十三岁起便令我痴迷的纯净眼睛,用最肯定的声音告诉他,“我会保护你,站在你身后成就你,帮你完成使命。”

一抹明亮的笑将他整个人衬得如神明般俊朗,突然想起了什么,笑意褪去,正色地看着我:“艾晴,不要跟除罗什外任何人提及你的真正身份,不要告诉任何人他们的未来。还有,除非万不得已,不要在任何人面前使用你来自未来的本领。”他将眼光移向窗外,神思飘忽,淡淡的愁云笼上眉头,“只怕,你可预知未来,比仙女身份更让那些乱世枭雄感兴趣……”

心中一凛,他现在的口气像极了我老板。可老板是从不要改变历史出发,而他,却是完全在为我的安危担忧。我以前无所谓,把自己当成游客,反正大不了回去现代。可是,真正要在这混乱悲惨的时代生存,一个不慎,就有可能祸从口出。现在我已不是一个人了,无法一走了之,我不能连累他啊。

向他行个军礼,郑重发誓:“你放心,我只管做好你的妻这个角色。一定眼观鼻鼻观心,谨言慎行,低调做人,绝不泄密。”

他噗哧笑出声,儒雅的帅气染得满屋生辉。好久没看到他这么放开心怀的笑容了,一时犯起了花痴,只顾张嘴看他。他刮一下我的鼻子,柔声问:“只是妻么?”

“嗯?”我咽一咽口水,不解地瞪眼。

他脸上飘过熟悉的红晕,从身后圈住我,头搁在肩上,纤长的手掌轻轻覆在我平坦的小腹上:“难道……”他停顿一下,呼吸有些重,细微的声音传入耳中,“你不想做母亲这个角色么?”

我愣住。母亲?孩子?我和他的孩子?

转身面对着他,干净清爽的脸上红晕密布,却是定定地看着我,嘴角挂一丝腼腆却期待的笑。

“你……”有些不确定,嗫嚅着问,“真的要孩子么?”

“罗什以前从不敢想这世间会有跟自己血脉相连的孩子。”脸上的红晕久久不褪,却是肯定的眼神,“与你在一起后,却很想有个孩子。如果可以,生个女孩,长得像你。罗什一定用全身心爱这个孩子。”

一阵酸冲上鼻:“你不怕世人诟病么?”

“破戒娶亲,哪样不是诟病?你知道的,对世人,还有后人会如何评说,罗什根本不在乎。”淡定的神态,在停顿思量间添进几许惆怅,“我只想要个我与你的孩子,日后,如果有一天你必须回去,留个孩子,也可让我……”

“我不会走!”一把捂住他的嘴,恶狠狠地说,“别忘了,我们已结角定百年。你想摆脱我,做梦!”

炽热的眼神回望我,眉心舒展开,被捂住的唇轻轻啄吻我的手心。一阵酥麻传递到脊柱,我居然浑身微微战栗。又被他一把抱起,他现在很喜欢抱我上榻。耳鬓厮磨,旖旎缠绵,神魂颠荡的最极至一刻,他却突然抽离。他从未有过如此举动,不禁喘息着问:“怎么啦?”

他仍在喘着粗气,歇一会,将我汗湿的发掠开,温柔地说:“现在还不能有孕。明年三月出发,要历经半年时间才到姑臧。若你有孕,这般颠簸如何吃得消?”他伸手把我搂进怀中,亲吻着我的额头,“到了姑臧,一切安定下来。我们的家,便可添丁了。”

埋首进他的怀,听着他强有力的心跳声,我害羞地笑着,心底深处却隐隐不安。我们从来都没有避过孕,可他今天说的却提醒了我。古代的交通,长达半年的长途旅行绝不像现代那么舒服,在这样的情形下,不到姑臧我的确不能怀孕。可是我最担心的不是这个,而是——我能怀上么?这身体,几次在穿越机中进出,我不知道那些射线会不会破坏我的生育能力。就算能怀上,我能顺利生产么?我倒不惧怕古代原始的接生技术,可我,我不能受伤啊。生育,算受伤么?

几次想告诉他,却看见他嘴角噙笑憧憬未来,生生地忍住。若他知道我的穿越需要付出的真实代价,他会怎样的不安内疚?我们的幸福是如此来之不易,我不能破坏。眼光瞥向屋外,我的背包此刻正躺在杂物间里,穿越表和防辐衣就在里面。几次想扔掉这辐射源,却总是会想起老板的话。踌躇犹豫,还是无法真正断离与21世纪连接的纽带。我只能把包放在尽量远的地方,但愿,我这辈子都能不用上它们。

“在想什么?怎么傻傻的?”他侧卧在我身边,把玩着我的头发,眼里的宠溺泛滥成灾。

“要避孕,还有一种方法。”我回过神,跟他解释排卵期和安全期的概念,他极其认真地听着,详细询问我现代的生理知识,不时赞叹千年后的智慧。心里不禁好笑,他已经越来越接受妻子是个未来人的事实了。

这样幸福的小日子让我们暂时忘了一切烦恼。我的厨艺长进了不少,他总是喜欢带着我做的便当去寺里吃。学会在古代做饭后,我还要学如何用古代的方式洗衣。没有洗衣机肥皂粉柔顺液,只有被挤揉成团的皂角,搓衣板和洗衣棒。我第一次随阿朵丽大嫂去铜厂河边洗衣服,因为不会用那个棒槌,用武松打虎的姿势差点把衣服打烂,惹来河边其他女人的哄笑。

洗完衣服回家时,街上碰到的人,还是对我避让三尺。告诉自己,没关系,不要介意别人怎么看。挺胸收腹,昂首做人。一个女人突然上前拦住我,吓了我一跳。却见她递给我一把菜心,犹犹豫豫地说:“公主,这是刚摘的。法师为我家孩子祈福治病,是法师的菩萨心肠救了他。家里穷,没有别的,公主别嫌弃。愿公主与法师,平安吉祥。”

我怔怔地接过那把菜心,油绿的嫩叶上还滴着水珠。这是我第一次收到家人以外的祝福,一时除了道谢,说不出其他话来。回去后,我对着那把菜心瞪了很久,一直到罗什回来。开心地告诉他这菜的来历,他只是微笑着,陷入了沉思。

第二天他居然比平常更早回来。我正在厨房学做馕,他让我洗掉满手满脸的白粉,换身干净衣服,却不说明要做什么。等我莫名地按照他的要求换好衣服出来,他拉着我的手,向街上走去。

心下震惊,我从来没有这么公然地跟他走在一起,还是手拉着手。想抽回手,却被他握得更紧。他对着我微笑,那笑容仿佛春风,心里流淌着暖暖的感动。挺起胸膛,回他一个微笑。与他一起,走进苏巴什的街道。

看到我们的人,果真露出吃惊的表情。他却一如既往地跟人打招呼,谦虚恭谨,却气度非凡。这么多年主持雀离大寺,他跟这里的所有居民似乎都认识,带着我一家家串门,仿佛只是寻常夫妻晚饭后的闲聊散步。从起初的不解尴尬到后来的缓和接纳,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跟我们谈话,对着我叫“公主”。路上还碰到不少僧人,走过时虽然诧异地盯着我看,却仍对着罗什合掌敬礼。罗什神色如常地回礼,坚持让每个僧人叫我“师母”。走回去时已经天黑,我和他手里捧着满怀东西。各种菜、水果、日常用品,都是群众给的,怎么推辞都没用。

从那以后,我出门不再受到白眼,每日经常有人串门、送东西、跟我话家常。虽然不太习惯他们这种好奇的方式,但,能被民众接受,我已经很开心了。

他在油灯下看书,我端着针线钵箩坐到他身边。放张素描纸在地上,让他脱了鞋踩在上面,用铅笔勾勒出他的脚样。这几天我在跟大婶学做布鞋,纳鞋底,我的铅笔素描本终于有了另一项用途。针线钵箩里有一件他的单衣,肘部磨出了一个小洞,他不让丢。描完鞋样后,我便安静地坐在他身旁,剪一小块同色的布打补丁。

“嘶!”果真刺到了,他丢下书,查看我的手指。然后,如我所想,他将我的手指放入嘴里吸吮。哈哈,我要的就是这种期待已久的温馨。

“你何须做这些活呢?”他抬眼,看见我傻笑,有点生气。“为何不让大婶做?”

我冲他调皮地抬抬眉,不敢告诉他其实是我自己想体验。古装电视剧里经常演绎的场景,便是书生丈夫坐着看书,娴淑妻子在一旁做针线活。然后妻子被针刺到,丈夫心痛地含着妻子的手指。呵呵,每次看到这样温馨的场景,我都会感慨好一阵子。21世纪,男人女人们都太匆忙了。现代夫妻就算同时在家,也是一个看足球一个上网。这样“共剪西窗烛”相视一笑的温馨,已经难寻。

这样的心境,却不知该怎么解释给他听,只好傻笑着顾左右而言它:“在看什么书?”

随口的一问,居然让他飘起一片红晕。好奇心大盛,拿起他的书。他涉猎很广,几乎什么都看,速度很快还过目不忘。他在看的是本汉文医书,我知道他懂一些医学,有时也会给百姓看病。可是,为什么要脸红呢?疑惑地翻开他正在看的那张,“癸水”两字跳进眼里,我的脸也一下子红了。

与他在软禁期间时,他看到我苦哈哈地趴着敲腰,可把他吓着了,赶紧给我搭脉诊断。我红着脸跟他解释何为痛经,我第一天时都会这样痛上好几个小时。而他窘得手脚都不知该往哪里放,一直不停追问我“还疼么”。第二次被他知道已是我们成亲后了。他积累了点经验,那几天里极尽温柔,帮我揉肚子,用手温暖我的小腹。没想到他现在居然看起了如何治疗痛经的医书,暖流涌过,看着他绯红的脸止不住笑。

“还有三天便又要疼了。”看到我笑,他有些着恼,“明天我叫乔多罗去抓药。你坚持喝,应该能好。”

愣了一下:“你怎么知道时间?”

“我是你夫婿,自然能记住。”他敲一敲我额头,脸还是红红的,“只有你这傻头傻脑的女子,连这个都不记。”

我吐吐舌头。说实在的,我还真的从来记不清楚自己的经期。因为要用二十八天为周期,与我们常用的阳历月天数不一,所以我老是犯迷糊。反正觉得快了,便卫生巾随身带。穿越来的时候,我的大包里塞了两年的用量,占了挺多位置。圈住他的腰,趴进他怀里撒娇:“你记性比我强多了,有你帮我记着就行。”

“你啊……”

我搂紧他的腰,埋首进他的胸膛,猛吸一口他的味道:“被爱的人才有资格懒惰。”

他笑了,将我拉起坐在他身上。双手勾着他脖子,头枕在他肩膀上,静静地跟他一起看书。他是我舒舒服服的凳子,永远的凳子。

老歌里唱的“曾经在幽幽暗暗反反复复中追问,才知道平平淡淡从从容容才是真”。再绚烂美丽的爱情,最终都会归于平淡。可是平淡生活中的相濡以沫,与他点点滴滴的温情,让我甘之如饴。

这样无风无浪地进入公元384年的冬天。他的工作卓有成效:出逃的僧人大多回来了,寺里一切已经恢复正常。战争的惨痛让民众更加虔诚信佛,每日他都愉快地忙碌着。而我,也掌握了更多古代的生存技能。会做饭、洗衣、缝衣、纳鞋底、做酱菜。我每天跟着大婶上街买菜,与街坊邻居家长里短,日渐融入一千六百五十年前的生活。

当然吕光迟早会想起我们。所以,龟兹飘第一场雪时,看到门外站着的氐人士兵,我有些苦笑,时间提早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