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5章 要当伴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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顶层公寓,晚上十点多。

乔麦懒洋洋躺在皮质沙发,举着手机打王者,Luna乖巧地窝在她腿根,陆之和在书房开远程视频会议。

两人在一起之后,有时他去她家住,有时像这样换过来。

乔麦手机换了新的,屏幕比之前大很多,打起游戏来操作更方便。

正玩到关键时刻,突然一通电话进来,她下意识爆了句粗口,然后看清来电人是莫淇淇。

乔麦坐起身子,Luna喵了声,从腿上跳下去,她滑动屏幕接起来:“姐姐你什么时候打电话不好……”

槽还没吐完,对方打断她:“麦麦,程森跟我求婚了!!!”

乔麦懵了几秒,下意识从沙发跳起来尖叫,电话那头也默契地跟她一起尖叫。

须臾,她看见陆之和飞快地从书房跑出来,一脸担心:“怎么了?”

乔麦摇头,做了个「没事」的口型,指了指电话。

陆之和松口气,返回书房继续开会。

乔麦连珠炮似地问莫淇淇:“他怎么跟你求婚的?你们打算什么结?我要做你伴娘你听到没?”

莫淇淇太过激动,语无伦次地把求婚过程讲一遍:“我们还没告诉爸妈,时间到时候得两家人商量了才能定。还有,废话,你当然是我伴娘啊,我手捧花都得扔给你呢!”

两人一聊起来就无法停止,从钻戒婚纱聊到婚礼地点,直到程森忍不住在那头发出抗议,她们才依依不舍地挂断电话。

乔麦坐回沙发,整个人有点晕,像微醺时漂浮在云上。

莫淇淇是她认识十几年的好朋友,而且是她同龄的好友里,第一个结婚的。

二十五岁,不算早,也不算晚。

程森人不错,样子好看,家境殷实,他们在一起差不多三年,彼此性格都磨合过,莫淇淇嫁给他应该会很幸福。

陆之和开完会从书房出来,就看见自己女朋友坐沙发上发呆。

他走过去揉揉她脑袋:“怎么了刚才?”

乔麦回神:“程森跟莫淇淇求婚了。”

陆之和意外地扬了下眉:“这小子动作还挺快。”

“也不算快了,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他们就在谈恋爱,虽然中间短暂地分过手,但前前后后在一起也差不多三年,现在结婚挺合适的。”

陆之和在她身边坐下,白衬衣袖子挽上去一截,露出肌肉紧实的小臂,腕骨嶙峋。

“什么时候举行婚礼?”

“还没定,要等两家长辈商量。”说到这儿乔麦想起来,之前程森妈妈不喜欢莫淇淇来着,也不知道她会不会反对这桩婚事。

陆之和若有所思:“所以,你应该是莫淇淇伴娘?”

乔麦冲他翻了个白眼:“那当然,你不是说废话。”

陆之和想起上次她同事结婚,她去当伴娘的情形。

那时他坐在落地窗前,看着喜欢的姑娘穿得漂漂亮亮,亲密地挽着另一个男人手臂。

无数花瓣从天而降,有几片落到她盘好的发髻,男人伸手替她拂去,她回以微笑。

刺眼画面像烙印一样灼烧在他心脏,到现在想起来还是不舒服。

陆之和沉吟片刻:“那我要当伴郎。”

乔麦震惊脸:“???”

“你???不合适吧……”

陆之和侧脸看她,瞳孔微缩:“哪,里,不,合,适?”

乔麦硬着头皮:“首先,你跟程森也没那么熟,人家有发小当伴郎,其次,你这辈分……”

话一出口,她看见陆之和眼睛瞬间眯起,顿时意识到不对,慌张改口:“不是不是,你这地位,给程森当伴郎,他受不起。人家都说了,要邀请你当贵宾。”

乔麦说完,忐忑地等他反应。

陆之和视线落她脸上,良久,唇角勾起笑,眼神有点瘆人:“辈分?在你心里,我到底是有多老?”

乔麦咽了咽喉咙:“没有,不是,我就是一时口误。”

陆之和倾身过来,将她摁进沙发,双手固定在身侧:“凭直觉说出来的,才是心里最真实的想法,不是吗?”

乔麦望着悬于她上方的那张脸,一时被他说迷糊了,甚至产生自我怀疑,到底她是不是有点嫌弃他年纪大?

“所以,你就是喜欢那种二十七岁的精英建筑师。”陆之和替她下了结论。

乔麦无奈:“你怎么还在介意这……”

她忽然觉得他这人特别特别小心眼儿,一点小事都揪着不放。

话没说完,陆之和已经低头吻下来,在她唇上惩罚地咬了下,疼得她倒嘶一口冷气。

咬完看到她疼,他又有点后悔,爱怜地亲亲被他咬过的地方。

“我不想你去当伴娘,又去挽别的男人手臂。”

乔麦撑着他胸口:“莫淇淇结婚,我不可能不当。”

“我知道,所以我才说当伴郎,你到时候挽我就好。”

乔麦想了想:“好嘛,那你自己去跟程森说。”

陆之和这才满意,又低头亲她,舌尖喂进她嘴里,肆意追逐。

乔麦呼吸很快加重,客厅响起衣料摩挲的声音。

须臾,Luna气定神闲地从地上零落的衣物跳过,跑去落地窗前的猫爬架。

皮质沙发触感微凉,乔麦难为情地摁住他头发:“不要。”

陆之和笑了笑,没理会她毫无气力的推拒,低下头。

世界很快在她眼前变得朦胧,意识成为碎片,她手指没入他发间,仰起头,看见落地窗外一轮明月。

等到破碎的神智一片一片恢复原位,看着沙发上的狼藉,乔麦难堪捂脸:“这怎么办啊?”

陆之和亮晶晶的唇角勾着笑,轻松地将她打横抱起,朝卧室走:“没事,晚点我收拾。”

因为一个小小的口误,他狠命折腾她好几轮。

不知是不是带着点儿较劲的意思,想证明自己从各方面意义来说,都不老-

接下来几日,莫淇淇疯狂信息轰炸她。

先是程森妈妈终于松口同意二人婚事,理由是不同意的话,怕把程森逼成第二个陆之和,拿刀跟家里反,那还了得。

其次是莫淇淇父母很快会动身来北城,跟亲家见面商量婚事细节。

再然后,就是无数婚礼琐碎的事,莫淇淇第一次结婚没有经验,遇到一丁点儿小事犹豫不决就要来和她商量。

搞到最后,乔麦还没结婚,倒是先对婚礼流程熟悉了个透。

周末,莫淇淇拉着她去VeraWang看婚纱,一辈子一次的大事,自然十分谨慎,婚纱不能和别人撞款,肯定要定制。

中午吃饭的间隙,莫淇淇想起件事,面色有点犹豫:

“麦麦,我们最近在商量观礼的宾客名单,我想请你爸妈来参加,毕竟跟叔叔阿姨也认识十几年了,你又是我最好的朋友,我觉得应该要邀请他们,但我不知道你怎么想。”

乔麦完全没想起这茬。自从和她妈妈冷战之后,她已经几年没回过家,平日里有时会跟爸爸打个电话,但聊不到几句就挂断,她谈恋爱的事也没有告诉家里。

大部分时间,她几乎忘了自己有家人,也没想到莫淇淇愿意请他们来观礼。

只是婚礼上陆之和也在,倘若爸妈过来,她跟陆之和的关系就会曝光,而一想到自己的父母要和他真实地见到面,她就浑身抗拒。

想到这儿,乔麦咬了咬下唇:“淇淇,别请他们,我不想他们来,你要是觉得过意不去,等到婚礼结束,给他们送点喜糖就好。”

莫淇淇对她反应并不意外,事实上她就是觉得她可能会不舒服,所以在邀请之前特地跟她确认一次:“好,那我不请他们。”

吃过午饭,两人继续选婚纱,聊细节,一直忙到傍晚。

乔麦手机嘟嘟两声,进了条微信,打开一看,是陆之和发来的,问她:[什么时候回来?]

她低着头回复,莫淇淇好奇地凑过来看一眼,戏谑地:“哟,这太阳都还没落山呢,就催着你回去啦,查岗查得可真够早的。”

乔麦笑了笑,觉得她跟陆之和的关系有些颠倒,她平时不管他,他倒是看她看得紧,稍微晚回去一些就问来问去。

[我们还在看婚纱,吃过晚饭再回。]

发完这条她又想起件事,把短信箱里的几个菜鸟驿站取货码发给他:[对了,你帮我去取几个快递,我怕我回来的时候驿站关门了。]

陆之和回了个好字。

莫淇淇在旁边看着两人聊天,憋了半晌,没憋住笑:“哈哈哈哈哈,没想到陆哥这样的豪门总裁有天也会沦落到帮人取快递。”

乔麦笑着敲她脑门一下:“你家程森不是一样帮你拿,还笑话我们,半斤八两谁也别说谁。”

莫淇淇理直气壮地叉腰:“但陆哥特别违和啊,你想啊,他平时手底下管着那么多人,肯定特别颐指气使的,有老板派头吧,你说他那些下属能想象他们高高在上的老板给人搬快递的样子吗?”

乔麦脑补了下,好像是有点好笑,但有什么办法呢,男朋友可不就是拿来这么用的么。

晚饭后,她跟莫淇淇告别,回到租住的小区。上楼,掏钥匙开门,陆之和正在餐桌对着电脑处理公务。

听见她回来,他从屏幕前抬起头:“快递给你拿回来了。”

乔麦看见餐桌上堆着好几个纸箱子,小跑过去抱着他亲了腮帮子一口:“谢谢。”

然后才转身去拆快递。

她先拆了两个小盒子,最近买的东西有点多,自己都不记得买了些啥。

拆着拆着,觉得那个最大的纸箱有点可疑,她好像没买过什么大件。

把那个纸箱抱到身前,还挺轻的,她拿剪刀顺着透明胶带的缝隙划拉下去,打开纸板,揭开泡沫保护层,顿时愣住。

小时候陪伴过她的那个粉色玩偶,她怎么都找不到同款的那个粉色玩偶,此刻静静地躺在箱子里。

乔麦整个人懵掉。

良久,她才慢慢伸手,将那个娃娃从箱子里拿出来,上下左右,翻来覆去地看,无论大小还是触感,仿佛都和从前一模一样。

这怎么会……

她没买过啊……

随后,乔麦反应过来,难以置信地望向陆之和,他正好整以暇地靠着椅背,安静地看着她,将她脸上的表情尽数收进眼底。

乔麦眼睛开始蓄水,很快泪珠便大滴大滴地掉下来,她把娃娃抱进怀里,脸埋在里面,哭得肩膀一抽一抽。

陆之和起身过来,把她抱在怀里哄:“别哭,你一哭我就受不了。”

乔麦根本停不下来,娃娃的毛绒表面被打湿了一大片,陆之和抽几张餐桌上的纸巾给她擦泪:“再哭娃娃就湿透了。”

乔麦抽泣地:“你从哪儿找到的……”

“我托人打听到原来的生产厂家,拜托老师傅给你重新做的。”

听他这么一说,乔麦哭得更凶:“你为什么……”

她话没说完,陆之和安抚地摸摸她的脸,低声:“我不想你留下遗憾。”

小时候她心里的缺憾,他一点一点地,都想给她补回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