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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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鹊吓一跳,忙说,“我、我来找感冒药,对不起,打扰沈先生休息了。”

沈清徽没答,他从窗边的摇椅上站起来,江鹊心口一跳。

他仍是那会那穿着,浅色的衬衫,深卡其色的休闲裤,窗开了些缝隙,冷冽夜风夹杂着雨后的潮湿,携些浅浅的花香,

他刚才就坐在窗边的藤质摇椅上,腿间搭了一条羊绒的毛毯,他走来,毛毯随意一搭,半截落在地板上。

他靠近过来,江鹊下意识往后退一步,浅色的衬衫开了领口的两粒纽扣,一截脖颈,属于男性的锁骨,浅淡的光线,他的线条落拓平整,江鹊是在这一刻才发觉,他比她高了一头都多。

沈清徽躬身,茶几旁的盒子里没有。

他沉吟了几秒,让她在这稍等片刻,然后上楼去了书房取了医药箱。

江鹊怕打扰他,畏缩地站在后面。

“坐。”

沈清徽示意了下沙发。

客厅里没有开灯,只留有某处墙壁上开的小灯。

淡光笼罩,他随意坐在沙发上,打开医药箱,将一支电子体温计递过来。

江鹊小心坐在稍远一些的地方,他大抵是有些累了,这回没问她,直接将电子体温计在她额上轻轻贴了一下。

江鹊没预料这个动作,她屏住呼吸,身体僵直,只是这短暂的片刻,他身上清浅的檀木味道钻进来,捋平心慌。

36.5.

已经退烧了。

沈清徽不语,起身给她冲了一包感冒冲剂递过来。

方口玻璃杯,深褐色的液体在里面泛着波光。

她道谢,两手捧着那玻璃杯小心喝。

而他就坐在旁边的沙发上,茶几上搁着一木盒,里面盛有烟丝。

他抽出纸卷烟,静默不发一语,卷烟时,灯光镀上,隐约见手部的线条。

她见过很多漂亮的手,可这样修长干净的,是独一份。

江鹊敛下视线,想起昨夜暴雨时他撑一把黑伞,为她遮下风雨。

这是她二十年的人生里,屈指可数的一点温暖。

他或许是随意地卷着烟,两指捏一撮细细浅金色烟丝卷入纸中,手指沾杯中茶水一捋,烟卷好。

这般动作,做的流畅,似她看过的上了年岁的港片,他侧颜清绝,一双眼睛看人时平静,窥不到半分真切。

她喝药,他拨弄几个烟盒。

空气里安静,让江鹊有几分不自在。

他们明明是陌生人。

可这样的相处,莫名有几分融洽。

只是江鹊胆小紧张惯了,在沈家的时候,人人都可以欺负,在公司,也人人可以取笑。

从没人这样关怀过她——尽管,他看起来矜雅尊贵,他是沈清徽,这应当是他骨子里的风度。

“您……怎么还没睡?”

江鹊小声问了一句。

“睡不着,”沈清徽将木盒扣上,淡笑,“老毛病了,不碍事。”

他失眠很久了。

江鹊端坐在那,犹豫一会说,“我…我外婆给我唱过一首歌,我睡不着的时候,就会很容易困,你可以搜搜听听。”

“叫什么?”

“Loveisgone。”

沈清徽视线扫了一圈,没找到手机,正巧这会他毫无睡意,便又随意一问,“会唱?”

江鹊抿抿唇,慢慢启口。

这是一首英文歌,外婆给她唱过很多次。

外婆年纪大,英文其实算不上标准,但被她唱出来,有种别样的味道。

“今夜请别离去,为我再驻足一次

提醒我曾经的美好,

让我们坠入爱河,

此刻我需要你在我身边。

我祈求你,别离开,此刻我只想你陪我。”

沈清徽泡了一杯清茶,单手掌着墨黑磨砂茶壶斟茶,他不喊停,她不敢停。

悄悄看一眼,这般能把万物万事做得如春风融雪的男人,是很难让人挪开视线。

可江鹊骨子里就藏着浓浓的自卑,他越是平静矜雅,她心下越是有种卑劣感。

两手捧着玻璃杯搁在膝盖上,江鹊低了视线。

沈清徽倒是头一回听这么清甜的声音。

他斟茶,水撞击骨瓷小杯,清脆碎响,她的声音很清浅好听,如雨后潮湿清新的花园。

沈清徽不由自主抬头看了她一眼。

小姑娘到底年轻,侧脸尖润,挺翘秀鼻,樱唇饱满,身上仍穿着他的棉麻质的衬衫与长裤。

他比她高一截,这衣服穿的松垮,领口微松,少女的脖颈纤细,肌肤也在这浅光下有种羸弱的白。

像藏在淤泥下洁白无瑕的藕。

沈清徽也不知怎的想起这么个比喻——初见她时,狼狈的泥泞不堪。

而这会,她一身白色,干净纯瑕。

沈清徽不动声色,“多大了?”

“二十岁。”

二十岁。

他长她十五岁。

他今年三十五。

“在读书?”这年纪,应当大三。

“……没有。”江鹊视线更低了,声音也更小,她很少会对外人提起自己的过往,更何况像沈清徽这样的人。

那些一地鸡毛的过去,她也不觉得他会想听。

“在沈明懿的公司里做平面模特,”江鹊慢慢说,“高考前一天,家里出事了。”

沈清徽静默了片刻,“抱歉。”

“没事,谢谢沈先生,沈先生也早点睡。”

“晚安。”

江鹊站起来,走到厨房将自己用过的杯子洗刷了,本想拿出来,又觉得这是自己用过的,跟他的应该区别开。于是小心将这个玻璃杯放到了厨房的流理台边。

沈清徽看见了她这番犹豫几秒的动作。

脑中不由想起刚才那段英文歌词,他扯唇笑了笑,不甚在意。

江鹊的手机落在了沈家老宅。

但她一大早仍然起来了。

这或许是这三年来养成的习惯,又或者是惦记着昨天沈清徽说的在这里做事的原因。

他在她无家可归的时候收留了她。

她感激这份为数不多的善意。

江鹊睡过一夜,到底年轻身体底子好恢复快,但鼻塞可是一时半会没缓好。

江鹊看墙上挂钟,是早上六点。

她做好早餐,也不知这里是哪,去公司要多久。

江鹊其实想回老宅拿手机,但又恐回去后有人给沈明懿通风报信。

也不对,昨天沈清徽说沈明懿要出国,那怎么也得等沈明懿走了再说。

江鹊也不知道沈明懿几时走,她万般不愿再回老宅。

于是这会又想,干脆不要了,再换个新手机。

可现在用钱的地方又多……

江鹊不多想了,她起床洗漱——这也是个套间,酒店似的,一次性的洗漱用品都搁在架子上。

她洗漱完了准备出来做早餐,时刻铭记着沈清徽说的清淡些。

江鹊刚进从房间出来,就见餐桌上摆着打包来的早餐。

盒子都没打开,白色盒,金边的字,她认得这是淮川市一家有名的早点茶楼的牌子。

客厅光线好,她的目光寻了寻,看到了落地窗外——

昨天晚上下雨根本没看清楚,现在白天光线好,才看到外面是一个小花园。

花园不大,两旁都是木架,摆放着许多花盆,要说显眼的,还是花架背后的篱笆墙面上,密密麻麻地爬满了月季花。

昨夜一场雨,月季不败,青石砖的地上只落了些花瓣,些许水珠残留,却让这花园看起来如梦似幻。

小时候看到的童话书,王子的城堡里总有一隅花园,许多浪漫的故事就在这隅花园发生。

这时,花园一角传来些水声,沈清徽拎着一个浇花壶走来,这壶也很有意思,不锈钢长嘴,深黑色的玻璃身,被阳光折射了一点光。

黑色长裤,浅蓝色的衬衫,线条规整而利落,阳光正浓,他拎壶浇花,手指骨节突兀却好看。

那种清矜与优雅,一眼就能看出是浸在骨子里滋养的。

江鹊鼻塞更甚,闪身去了洗手间,窗外的男人往里看了一眼,隐约看到一抹身影消失。

他搁下了浇花壶,拉开门进来。

江鹊再出来的时候,鼻尖儿发红,她拘谨地站在离他稍远一些的地方,怕把感冒传染给他。

“好些了么?”

沈清徽随手将浇花壶放在矮几上,似乎也是随意一问。

“好多了。”

“早饭买来有一会了,你先吃吧,”沈清徽走到茶几旁,拎了医药箱出来,“凉了去热热。”

他是这里的主人,她当然不敢。

他语气温和随意,但江鹊也不敢。

江鹊的在原地几度犹豫,沈清徽直接去了院子里,他受伤了吗?

她跟着出去,玻璃门,院中满是花,一看便是被人精心打理耗费了不少心思,繁花绿植相映,这一隅小院像古诗词中描绘过的美好。

江鹊想到一句诗,风回小院庭芜绿,柳眼春相续。

沈清徽坐在藤椅上,玻璃圆桌上好像有一只鸟。

江鹊走过去,那是一只黑白相间的小喜鹊,无力地躺在玻璃桌上,身上不知哪儿有了伤,鲜红的血氤透了大半的羽毛。

喜鹊一动不动躺在那,不辨是否还有呼吸。

“要去医院吗?”江鹊弯身,也不敢靠近。

“伤到骨头了,是要去的。”沈清徽从医药箱里拿出碘伏,给喜鹊清理了伤口,然后取了白纱布暂且将伤口包住。

一时无言,江鹊抬眸环视,原来是昨夜风雨太大,吹断了一桠树枝,院子里一角有几分狼藉,那里还躺着一个被摔散架的鸟窝。

原来这喜鹊像她一样,被昨夜的风雨摧残。

沈清徽这般的身份,也没什么架子,神色也辨不出半分嫌弃,他专注而小心地系了结,而后问她,“今天要上班?”

“是……不过不急,我可以自己查查地图过去。”

江鹊忙回,但回完之后才想到自己手机不见的事。

“这附近可没地铁站和公交站,车也不好打,你不介意,我送你过去,”沈清徽察觉到了她的敏感,视线落在喜鹊身上,他收了医疗箱,“倒也不是专程送你,可能会顺路。”

江鹊莫名松口气,“是沈明懿的公司。”

“我能把你送到附近。”

“好,那太麻烦您了。”

“去吃饭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