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1章 甜(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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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后来呢?”

之后几日,云城接连下雨。整座都市像被泡进了水中,阴雨绵绵,空气潮湿。温姥姥风湿腿痛的老毛病又犯了,温舒唯和母亲何萍一道,将姥姥送去了市里最好的骨科医院住院治疗,母女两人轮班照顾。

这样的雨日一直持续到这个星期的最后一天。

周末午后,雨停了,天空放晴,阔别多日的阳光与彩虹一道出现,远远挂在天边,温暖大地。温舒唯给姥姥送完午饭后从医院出来,搭乘地铁来到云城市第一中学附近的某咖啡厅内,与好友程菲见面。

程菲与温舒唯相交多年,两人从学生时代起便是至交好友,作业一起抄,体罚一起跑,关系亲近得能穿一条裤子。不同于温舒唯的家庭境况,程菲幼时家庭条件虽不好,但父母恩爱关系和睦,对自家的掌上明珠十分宠爱。

程父程母当年都是行走江湖满身故事的人,从底层摸爬滚打白手起家,自幼便教导闺女,人活一世,最重要的便是一个“义”字。

因此,程菲这姑娘虽长了张美艳动人的御姐妖精脸,却是非常典型的侠女性格,个性洒脱,敢爱敢恨,为朋友两肋插刀,肝胆相照。

此时,一身帅气中性打扮的程女侠翘着个二郎腿,点着根女士细香烟,眯了眼睛把温舒唯壁咚到靠窗座位的墙角处,严刑逼供:“话先说在前头,坦白从宽,抗拒从严,我劝你一五一十把什么都给交代清楚咯,否则,女人——”说着,她吐出一口烟圈儿,吊起嘴角朝温舒唯邪魅狷狂一笑,“后果自负。”

温舒唯:“……”

程女侠平时没什么爱好,就是喜欢在晋江上面看小说,什么《霸道总裁爱上我》、《霸道王爷下堂妻》巴拉巴拉的,她倒着都能把剧情给一字不落地讲出来。

面对闺蜜的霸总附身台词,温舒唯静了整整两秒钟,诚实回答:“沈寂跟我告完白之后,我跟沈寂说,‘咱们现在亲也亲了,抱也抱了,到了这个地步,不处对象那就是在耍流氓’。”

闻言,程菲眉毛高高挑起来,“你的意思是,你答应了?”

“唔。”

“你,跟沈寂成了?”

温舒唯端起桌上的咖啡,边鼓着腮帮吹凉风,边认真思考了下,回答:“应该是?”

“卧槽。”程菲震惊之余,狠狠一巴掌拍在自家姐妹弱不禁风的小肩膀上,爆了句粗口,“可以啊老温,平时看着老实巴交,没想到深藏不露还有这本事。他妈的连沈寂都能让你给拿下。有前途。”

温舒唯正在喝咖啡,始料未及,被女侠的降龙十八掌震得差点儿呛死。她默了默,抽出张纸巾擦了擦嘴,单手托腮,抬眸望向玻璃窗外的车水马龙城市街景,认真说:“虽然不知道沈寂喜欢我什么,但是,我觉得自己对他也很有好感。这种感觉很真实,先交往一段时间吧。”

程菲别过头吐烟,手指掸掸烟灰,“这就对了。还记不记得我之前跟你说过什么?”

温舒唯侧目看好友。

“到了我们这个年纪,‘心动’这词儿就是件奢侈品。”程菲说,一顿,“这应该是第一个让你觉得动心的男人吧?”

温舒唯闻言,两颊微热,须臾,点点头。

“好好把握,好好相处,没准儿就是一段良缘。”程菲嘴角勾起一个很淡的笑,眉眼垂得低低的,温舒唯看不见她的眼神,“那句电影儿台词怎么说的?‘人生就这短短数十年,你不妨大胆一点,攀一座山,追一个梦,爱一个人’。”

“但,那可是沈寂。”温舒唯叹了口气,“我还记得高中那会儿十七中流传着一句话,‘一见沈寂误终身’。光那张脸,就是多少少年少女青春期的梦想和埋在心底不可触及的暗恋。我其实想不通,他总说自己喜欢我,但他到底喜欢我什么,我也不知道。”

“纠结这个做什么。恋爱中的女人,就应该好好享受恋爱的酸臭味。”程菲淡淡翻了个白眼,掐了烟,身子懒洋洋往后靠在座椅靠背上,感慨道:“说起来,真羡慕你啊。”

“羡慕我脱单?得了吧。”温舒唯笑,“你程大美人勾勾手,多的是富二代心甘情愿拜倒在你工装裤下。”

程菲故意嗲着嗓子,矫揉造作,“人家羡慕你和沈大佬的缘分。兜兜转转过去十年,还能在茫茫人海中相遇呀。”

温舒唯察觉到好友眸光微黯,意识到什么,微皱眉,抿抿唇,试探地问:“……你该不会又想起你小时候那个邻居小哥哥了吧?”

程菲摸下巴,若有所思地自言自语:“也不知道人家现在怎么样,还记不记得我。”

温舒唯在心里叹了口气。

关于好友和她那位邻居小哥哥的故事,温舒唯从小听程菲讲到大,几乎已能倒背如流——

九十年代初期,国内人人都想乘改革开放的东风致富发财,不少小城市的青年都选择了背井离乡,到大城市谋生路。程父程母就是到云城务工的人员之一。两个外地来的年轻人,又带着个三四岁的小姑娘,身无分文,掏不起钱买房,便在平谷区某菜市场附近租了个小破平房住。

平房一带是地地道道的贫民窟,居住者多为打工的或者云城本地买不起房的底层穷人。三四排砖瓦平房,足有上百间,每间最大也就三十来平,一家几口全挤里边儿。没有独立卫生间,大家要上厕所,只能到几十米外的公共厕所解决,生活条件十分艰苦。

小时候的程菲便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下。

日子年复一年,日复一日地过,渐渐的,小程菲到了要上幼儿园的年纪。程父程母人穷志不短,咬牙给程菲报了个附近的子弟幼儿园,把孩子送过去。

程菲就是在那时认识的她的小哥哥。

小男孩儿年纪看着比幼儿园的小朋友都大些,个子也高高的,眉目清秀,几岁的年纪便已能依稀分辨出英俊五官和漂亮轮廓。小程菲见那小哥哥长得好看,便总喜欢跟在那男孩儿屁股后头打转,再后来,程菲惊奇地发现,小哥哥和她是邻居。

大家都住在小平房一带。

男孩儿性格孤僻怪异,很安静,不爱说话,也从不与其它小朋友玩儿,一双眸子阴森冷漠,充满一种对世界的敌意和蔑视。

其它小朋友知道他年纪大些,长得又高,都怕他,不敢与他接近。

只有扎着小辫子穿着小裙子的小程菲成天跟着男孩儿,跟他说话,还给他带糖果。

某一次,男孩儿终于开口,对程菲说了一句话。

他冷冷讥讽地道:“小孩儿,我是杀人犯的儿子。你不怕我么?”

……

回忆到此中断。

温舒唯伸手轻轻摸了摸程菲的肩,叹息道,“你七岁搬走之后,回去找过那个小哥哥么?”

“找过。”程菲说,语调神色掩不住的失落,“但是那个哥哥搬走了。我唯一知道的信息,只有他的名字。他叫余烈。”

“如果真的有缘分,你们一定会再遇见的。”温舒唯笑,“别难过了。”

程菲好笑,翻白眼:“我有好什么好难过的,当年我才几岁,那个小帅哥顶多只算个童年玩伴,过去了这么多年,谁知道人家现在是人是鬼。”

温舒唯沉思,“不过,按照你说的,你家小哥哥那个性格……长大了没准儿真会报复社会?”

程菲一巴掌敲她脑门儿上,“滚你。”

温舒唯噗的笑出声,喝完咖啡,唤来老板埋单。

程菲收拾好自己的帆布包,跨在身上站起来,道:“对了,你今天怎么忽然心血来潮,约我到学校这边来喝咖啡?”

“沈寂说,他之前给我写过一封情书,高考前一周,托人交给我。”温舒唯摊开双手,“那个转交人说他把信放在了我课桌上,可我没有收到。”

两个姑娘肩并肩,边聊天边走出了咖啡厅大门。

“高考前一周?”程菲眉头皱起来,回忆数秒,忽然说:“我记得,当时我们学校刚好购进了一批新的课桌椅,高考前一周全体高三放假,班主任就让男生把大家的课桌都堆到废弃礼堂那边去了。”

温舒唯说:“对。有这回事。”

程菲突的一愣,“你怀疑那封信跟着课桌一起被搬到了废弃礼堂?”

“有这个可能。”

“你把我叫过来,该不是让我陪你进学校去找信吧?”程菲瞪眼,不可思议:“唯唯,这都十年了,就算当时真的掉在了礼堂,那现在也不可能找到啊。没准儿早风化了。”

温舒唯笑笑,冲她促狭地眨眼睛,伸手挽住好闺蜜的胳膊,“女侠,你最好了,陪我去看看嘛。难道不想一睹校霸大佬的文采么?”

程菲无语,作势打她,“我怎么有你这种狗朋友。”

两人嬉笑打闹着。

头顶阳光灿烂,忽然,前方传来一阵说话声。

温舒唯抬眼看过去,见是三五个穿校服的少年少女正说说笑笑地走来,校园的操场、栏杆、教学楼,都矗立在光里。迎着那几道十六七岁的身影,构成一幅名为“青春”的画面。

温舒唯忽然想起一句话,人们之所以歌颂青春,是因为青春包含着对未来的,世界的无限可能性。

她笑起来,慢悠悠地感叹:“看着这些孩子,才能真正意识到自己老了。他们才是下一个世界。”

“屁。老子们正值青春。”程菲说,“故事还长得很。”

*

距离一中校门数米远外,停着一辆纯黑色商务车,安安静静,无声无息。

车内。

“你盯着那两个女人看了那么久,我还以为,你擦出什么爱情火花,看上她们之间的谁了呢。”一道稚嫩清脆的嗓音忽然响起。

说话的是一个穿红黑泡泡裙的小女孩儿,十来岁的年纪,天然卷的黑发用蝴蝶结绑成两个小马尾,怀里抱着一个少了只眼睛的芭比公主。粉雕玉琢,天真烂漫,可爱得像个瓷娃娃。但女孩儿说话的语气却缓慢讥诮,不同于外表的天真无邪,她脸色平静,微垂的眼眸里有种厌世的冷淡。

一只修长的手从车窗外伸出去,掸了掸烟灰。

“于小蝶,我劝你跟我说话客气点儿。”男人面容清冷俊美,视线收回来,逗着金丝雀笼里的八哥,慢条斯理喊出一个名字,寒声说,“上回你带着两个一流杀手都没搞死沈寂一个人,打草惊蛇,之后再想下手可就难了。”

“如果不是你前期计划有误,突然冒出来几个巡警,沈寂早就死了。”叫于小蝶的小女孩儿朝他弯弯唇,露出一个天真又明媚的笑脸,小手缓慢地摸着芭比公主的金色长发,“收了人家那么多的银子却没办成事,百里先生这可是在砸我们的招牌。”

八哥在鸟笼里上下扑腾着。

百里洲手指动作一顿,冷冷瞥过去,忽然微挑眉,轻声一字一句道,“你听过一句话么。打蛇打七寸,杀人要诛心。”

于小蝶眉眼弯弯,说:“听不懂,我可还是个小孩子。”

百里洲苦恼地叹了口气,摇头:“不过,对一个女人下手,有违江湖道义,委实不是我的风格。”

“那你的意思是?”

“可能得辛苦你了。”百里洲笑,“于小姐。”

*

时隔十年,一中的废弃礼堂早已变样,改建成了室内游泳馆。当年堆放的老旧课桌椅也早就不见了踪影。

温舒唯并没有找到那封传说中的来自大佬的充满爱意的情书。

她对此很有几分遗憾。

周末这天,温舒唯起了个大早,准备到附近的菜市场买只鸽子回来炖汤,中午给姥姥送过去。谁知刚随便套了件衣服下楼,便在单元楼的门洞入口瞧见一道挺拔高大的身影。

那人侧对着她,一只手拿着手机,另一只手拿着一根点燃的烟。

晨光透过门洞照进来,沈寂侧颜笼在光里,黑色短发上跳跃着细碎光晕,他低着眉眼,神色冷静淡漠,整个人在光与影的交界处,唇色依旧有些发白。

温舒唯诧异,来不及感叹这人数年如一的绝世颜值暴击,走过去道:“你怎么跑这儿来了?医生不是让你好好在家养伤么?”

沈寂闻声,转过头来,随手把烟头掐灭,“好几天没见面,这不来看看你么。”

温舒唯干巴巴地笑了下,费解:“……有什么好看的?”

沈寂眼睛直勾勾盯着她,似笑而非地懒声道:“哪哪都好看啊。”

“……”

两天一小撩,三天一大撩,要习惯要习惯。温舒唯默了默,干咳一声清清嗓子,道:“我姥姥住院了,腿疼,我准备去菜市场给她买点东西回来炖汤。”说完想了想,提出建议:“你上楼坐会儿吧,我很快就……”

沈寂说:“不用,我跟你一起去。”

“但是你的伤……?”

“小事儿。”

*

几分钟后,两个人一道走进位于姥姥家老小区附近的菜市场。

正是清晨时分,菜市场里最热闹的时候,整个市场里闹哄哄的,四处都是大妈大爷跟卖菜小贩砍价的动静。

大概是身姿笔挺大帅哥和鸡窝脑袋素颜女的组合太过引人注目,温舒唯和沈寂一踏进菜市场,便收获了无数注目礼。

温舒唯刚开始还能眼观鼻鼻观心,勉强稳住心神认真买菜,可随着接收到的视线越来越多,她很快就觉得有点儿招架不住。

早知道就化个妆了。

别人会不会以为她很有钱,因为沈寂是她养的小白脸?

温舒唯脑子里胡七八糟地思索着,然后在心里叹了口气,第一次发觉,原来处对象如此艰难,连“男朋友长得太帅太优秀”也是一种烦恼。

片刻,温舒唯抬头,往前面的沈寂看了眼。

某位人帅腿长的大爷正两手插兜,镇定自若地站在一个家禽点杀铺前,脸上冷淡地指挥着老板从笼子里抓鸽子。

可怜的鸽子心知自己无法摆脱被煲汤的命运,在老板手中做着垂死挣扎,扑腾下漫天鸽子毛,可劲儿叫唤着。

温舒唯:“……”

温舒唯默默走过去,伸手,扯了扯沈寂的袖子,低声:“欸。”

沈寂回头看她,下意识弯下脑袋贴近她几分,嗓音轻柔得不可思议:“嗯?”

“……要不,我自己买吧。”温舒唯支吾,“你到小区门口等我?或者先去街对面的茶楼喝杯茶坐会儿?”

沈寂皱了下眉:“为什么?”

“……”

因为你的存在太吸睛了,没化妆的我自惭形秽。

沈寂:“因为我长得帅?”

温舒唯:“……?”

沈寂掀眼皮,定定盯着她,忽然又很冷静地问了句:“我长很帅,让你有压力?”

“……”温舒唯被问得一卡,茫然抬头,看着他——原来脸皮厚到一定程度可以如此自然而然毫无痕迹吗。

这时,对面抓着鸽子系着围裙的大叔和打下手的年轻伙计忽然听见这么句,也茫然地看了过来。

“你之前不是一直问我喜欢你什么。”沈寂没什么语气地说,“我这几天,认真想了想。”

“……唔?”

“你人很漂亮,性格也好,善良可爱,985名校毕业,才华横溢,会写作会摄像还会剪辑,优点多得数不过来。”沈寂低头直勾勾盯着她,一字一句道:“温舒唯,你是个特别好的姑娘,我喜欢上你,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。我一直觉得,能追到你,能跟你在一起,是我沈寂祖上积德烧了高香。”

温舒唯:“……”

空气仿佛凝固了,整个点杀铺前安静了整整三秒钟。

然后,

抓着鸽子的大叔,和旁边帮忙的小伙子,在几秒的茫然和震惊之后,相视一眼,竟不约而同地鼓起了掌来。周围路过的几个大妈大爷正不明所以地围观,听见掌声后愣了愣,也一头雾水地跟着拍手。

啪啪啪啪一阵掌声。

温舒唯:“……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