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9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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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什么都听不清楚,只听到他喊她大名,蓦地抬起头,紧紧盯着他。

那双眼睛里蕴着若有若无的液体,满布纵横的血丝,巩膜深处像被人用手扯断,撕裂出一大片浅红。

过道里布着微型假山,下首有一口装饰性的阔石方井,里头水流潺潺,照出温凛妆容精细的脸。那些昂贵的彩妆替她掩去了一切,只留下一片雄辩的平静安然。

但却遮不去这双狼狈的眼睛。

人可以掩饰很多东西,掩饰爱,掩饰恨。可是只有疲态,是怎么都掩饰不了的。

杨谦南是在这一刻才意识到,小东西今年也不再那么年轻。

他等了很久,没有等到她再开口,终究推开门,先她一步进了包厢。

温凛独自在外面站了好一会儿,收敛好神色,才再度踏进去。

里面正迸出一阵笑。

饭桌上有个在日本留过学的姑娘,孟先生知道后便问她学什么。姑娘说学东亚文化,孟先生便放下筷箸,击掌抚节,清唱了一段日本古歌谣。

他的声线全然是老年人的锣嗓,唱日语时听起来像哑僧念经,可还是收获满座吹捧,姑娘带头起劲给他鼓掌,说:“孟先生真是博古通今。”

笙歌鼎沸间,温凛疲惫得几乎要撑住额头,才能强打精神。

饭局散场的时候,周正清发消息来问她:“怎么样?”,温凛匆匆瞥了眼手机,不知道该怎么回他,索性放下手机,和身边人客套道别。

孟先生自然是先行一步的那位。众人目送他在两个女服务生的簇拥下走出饭店,随即各自收拾各自的包,仿佛席上全是陌路人,再也无人搭话。

蚀尽月光的夜,益丰外滩源的清水红砖墙映着倾盆大雨,朱光粼粼。这座商场前身是1911年的益丰大厦,温凛等在廊檐下,背后是欧式教堂般的展列橱窗,一盏孤灯仿佛照得穿百年烟雨。

七年仿佛一个轮回,杨谦南的车又停到她跟前,静静候在廊柱下。

司机早就换了一个,车也不是从前那辆。杨谦南坐在后座,降下一半车窗。他们今夜喝了同一种酒,微醺目光像滑落的雨幕,柔软却全无形状。

他声线低冷:“上来。”

温凛醉醺醺的,像个犯了错的学生,埋头听师长训诫,拉开了车门。

据说人每七年都是一个新的人。

温凛受异国与他乡改造,整整七年,生活习性早已面目全非,也是去年回到上海,才渐渐拾回来一些江南地带的习惯。譬如梅雨季,譬如湿冷砭骨的冬天,譬如随时随地说来就来、气势磅礴的雷雨天。

人是这样容易被时间更改,连自小生长的地方都会感到陌生。然而听他的话,就像刻在她骨子里的一种本能。

雨刮器频繁来回,勉力让他们把前路看得更清楚。

可是大雨倾盆,谁的眼里不是一片淋漓水雾。

瓢泼大雨掷下嘈杂雨声,城市的下水系统像一张防御网,和来势汹汹的雨势对抗。人躲在车里,仿佛旁观一场灾难。

他们谁也没说去哪儿,司机默认往杨谦南下榻的酒店开。

温凛刚一上车,就被杨谦南侧抱上腿。

这姿势突如其来,暧昧无边。杨谦南半个身子隐没在阴影里,眼眸是深的,嘴唇也是深的——他的唇色偏紫,不是一般人的唇红齿白,第一眼会显得有些阴冷。可是他吻她的脖颈,一下又一下,却只有蜿蜒的炙浪。

她今天身上这条裙子仿的是旧式旗袍,襟口系两粒盘扣,腿侧分两道暗许风月的开衩。杨谦南掀开她臀后堆叠的衬布伸进去,双手拢住那两瓣圆月,指间一枚戒指在她右臀上印下一道浅印,凉得叫人心慌。

比起眼下这一遭,方才席上孟锦文碰她手背的揩油简直微不足道。

温凛起了薄薄一层鸡皮疙瘩,生理性地哆嗦,可是没有躲。

她搂住他的脖子,很低很低地问他:“你叫我什么?”

酒店就在街对面,车轱辘滚了没几下就泊进了地下车库。司机下车向他辞别,杨谦南手就放在她裙底,神态自若地和他对话,接下车钥匙。

后者一走,空旷的车库里只剩下明晃晃的灯光。杨谦南复又看着她的眼睛,笑了一声:“你想让我叫你什么?”

他手指下流地摸进她腿根,黯声附在她耳畔:“名字里带五点水的人就是不一样。”

车顶一盏监控探头闪着红光记录这一切,随时都会招致人来,令她不安。他似乎知晓她心里的羞耻,嘴角愈是翘起,牙齿轻轻一挑,咬开了她襟前那两粒盘扣。

她穿旗袍,省了一件胸衣,秀致的锁骨下一片雪白。

火热的唇袭到前胸,温凛难以自抑地颤抖,情不自禁地吻他的眼睛,杨谦南却一偏头躲了过去。他低头看着她的双腿,手指直入主题地探进深处刺弄,那力道几乎带三分冷漠。

“杨谦南……”她嘴唇发白,埋进他衬衣领口,却嗅到了那上面淡而似无的佛手柑香味。

那是半岛最爱用的一种香氛,衣服洗烫过后长久地留在人身上,因为清冽舒缓而不易察觉。

凄风苦雨里,这种细致入微的体贴竟然能给人一种错觉般的归属感。

温凛随杨谦南进了套间,在这香味里交换气味相近的酒息,好像这本来就是一场约会。他调情手段她都熟稔,她细微癖好他都知晓,穿上衣衫面目全非的旧情人,赤身裸体依然是最好拍档。

杨谦南没有问她为什么会出现在孟锦文的饭局上,就像她也没有问,你左手的戒指,是婚戒吗。

黄浦江畔,迷离灯火,衣衫自玄关扔了一路。他身上温度如寄生蛊虫,见缝插针游进她肌肤。

那盏墨荷终究被撕裂。裙子层层叠叠的衬布绞在一起,缚紧她柔软的腰肢。温凛底下光着腿,十几度的天气,膝盖凉得像冰。杨谦南的手掌罩着她的髌骨往边上推,深深嵌入她躯壳。那一霎她竟然觉得有一丝温暖。大火烧开夷门,哪怕意味着败走麦城,也好过一刻未曾温存过。

*

翻翻覆覆到夜半,理智才慢慢地捡回来。

杨谦南晚上喝了不少清酒,自顾自酣睡过去。温凛有大段的时间审视他的脸。床头一盏灯明晃晃地映着他的面容,把每一分疲惫,每一分沧桑都放大。杨谦南阖着双眼,神情冷淡,无知无觉,只有下耷的眼睑提醒着他的年纪。

温凛心里忽然很不是滋味。

她其实很想问,今晚这一遭,算什么意思呢?

可是这一夜的所有答案都是那么不可捉摸。

她屈从于人性的本能,在柔软暖和的床品里犯懒地躺一躺。不知怎么的,脑海里想起一个电影片段。

那部片子票房很凄惨,可她总是记得那一段——夜色里,章子怡演的流莺第一次揽客,战战兢兢把嫖客带回租的公寓,半夜里两人吵起来,章子怡用她那张精致又倔强的脸,咬着牙骂他:做两次为什么不给两次的钱?

她这些年心态其实修炼得不错了,兀自闷闷地笑。

杨谦南半梦半醒问她傻乐什么,一睁眼,温凛正斜撑着枕头,嘴角一抹若有若无的笑。

她肩膀赤`裸,只戴了一条项链,胭脂吊坠衬得她肤色雪白,每条弧线都诱惑,却什么也不说,什么也不做。

杨谦南无奈漾了丝笑,手指慢慢地顺她头发。那一刻温柔缱绻,温凛忍不住扭头,与他唇舌湿缠。他终于没有拒绝她,食髓知味地抱着她揉弄,不经意间,碰到了她的项链坠子。

杨谦南把它捏在手心,好像突然想起了些什么。

他问:“当时拿走的那块玉,你后来放去了哪?”

温凛的酒好似突然醒了,默不作声地从床上起来。

杨谦南挑挑眼:“丢了?”

她背身说:“没有,只是寄存在别人那里。”

温凛下床穿衣服,安然若素地罩起所有痕迹,一边说起前几个月的时候,绪康白说他有个朋友做玉石护养,见她这块翡翠有些年头了,帮她送去清洗。她平常也不太把它拿出来,送过去之后一直没催。

后来她和绪康白出了点事,联络稀少,这事也就不了了之。

杨谦南于是问她,出了什么事呢?

温凛怔了一下。

她要怎么说?她因为他那个不知真假的新欢,莫名其妙和绪康白老婆闹掰,以至于她现在和绪康白的关系都尴尬了起来?

现在想想这事完全是她自作自受。在一个正常人的世界里,不管是“卫道士”还是“情种”,都是贬义词。

杨谦南虚拢着她的腰,也不细问,只说让她把玉拿回来。

他嗓音低沉,意识还有一些模糊,说:“我的东西,不要放别人那里。”

温凛若有所思地低头穿鞋,轻轻嗯一声。

午夜十一点,杨谦南发觉她又穿戴整齐,奇怪她要去哪里。

温凛短促一笑,说,“回家啊。”

那一瞬间他们相顾无言,一起沉默了一阵。

只有在这种时刻,时移世易的陌生感才又浮现,强有力地横亘在他们中央。杨谦南这才发觉,原本淡若江南烟雨的姑娘,四九城里浸四年,大洋彼岸又三载,身上竟然也沾了几丝混不吝。

他发现他不知道她的家在哪,也没有立场问她。

可这个发现好像对他无所触动。杨谦南依然捉了她的手来亲,留她说不要走了,明早我送你。

那时雨还没有停,温凛坐在床沿扣上高跟鞋带,仿佛对他别具耐心:“我留在这里干嘛呢,半夜帮你盖被子吗?”她笑了一下,“我回去得把今天没做的活赶完,明天一早要开会。”

她表现得太理所应当,连杨谦南都哑口无言。

是在这一刻,寂寞作祟,他对她的不舍彰明较著。温凛临走前,杨谦南帮她系她大衣背后的结,慢条斯理叠得回环往复,缫丝一样抽腰带。完事儿她在镜子里一照,他居然会叠双层的蝴蝶结,平整得像商场原装。

杨谦南凉丝丝瞟她,说还满意吗?

温凛不怀好意地反问,你哪儿学的呀?

情热不知何时已消褪,对话进行下去,竟然有几分生疏。温凛及时打住,以免旧日余怨把这个不知所起的夜晚彻底摧毁。

杨谦南也默契地回避,淡淡道:“要不要送你?”

她说:“不用了。”

2016年秋,距离温凛第一次遇见他的那个秋天,已经过去整整七年。他们曾经有过两年的恩爱时光,也曾经恶语相向、针锋相对,可是如今她能做的只有原封不动地收拾心情,回到雨中。

温凛走到门口,听见他还在背后懒懒散散地问:“你怎么回去?”她想回答说打车,结果一转身,迎面飞来个物什。

杨谦南把床头柜上的车钥匙扔给她,说:“拿去。”

金属物件在寒夜里冰冰凉凉。温凛攥它在手,分量沉甸甸,令她难安:“那你之后怎么办?”

杨谦南半倚在床头,擦亮一根火柴点烟,眼尾曳出一道漠然气韵,说:“送你也没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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