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7章 第一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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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家人觉得唐老夫人做菜已经很好了,没想到真正吃到了听雨的菜,才知道什么叫做鲜得几乎要吞掉舌头。

听雨的眼明手快,手还很稳,一会儿就可以把绿豆芽掐头去尾只留下了杆,关键是用时也不长,倘若是慢慢处理,豆芽梗脱水也就少了那种多汁的风味,听雨很快能够处理好豆芽杆,用清油和蒜苗去炒菜,食材本身的味道就让人赞不绝口。

还有做的蒜蓉茄子,用的花刀手法不一样,听雨还会用筷子夹着茄子在油里不同方位压着去炸,最后让茄子饱满地被炸透,沥干了油之后,再用热油淋上佐料,那是和在郧河县不一样的风味。

“要是祖母见到你,肯定很高兴。”昭昭拉着听雨的手,她的手不像是珊瑚和石竹那样,她的手指茧很厚,还有不少地方都有伤口。

听雨闻言笑了笑,这几日的相处下来,她发现那天能够进入牙行,卖入到这家是老天爷的眷顾,虽说没有见过唐老夫人,能够为了自己的儿子孙子离开了京都的宅院,去到了郧河县,还能够在家里下厨,这位老夫人和以前的主人家是不一样的。

以前的老夫人,都说是慈悲心怀,实则是绵里藏针,不给她选择的余地。给她鎏金发簪,让她簪着发簪回到厨房,被人瞧了一路,听雨那个时候装聋作哑,装作不知,结果隔了一些日子,在各种言语声音小了起来的时候,老夫人又送了翠玉耳铛。

从鎏金发簪,到碧玉耳铛,老夫人见着她总是笑眯眯的,说是喜欢她,把她夸得宛若是天上有地上无。

最后明明看出了她的不愿,还同旁边的嬷嬷说道,“我一见着听雨就觉得小姑娘生得好,活脱脱一个美人胚子,瞧着这双手,虽说菜做得好,饱了我的口腹之欲,我心中还是觉得可惜。现在终于有两全法了。听雨,你也不用回厨房收拾你的那点东西了,以后专心服侍三爷,老太太我也不求你感恩报德,你啊,今后好好伺候三爷就是了。”

听雨当时身子都抖了起来,她早早便把自己是活契这句话挂在口边,也说了父亲替她定了亲事,在这些富贵人的心中,妾室要强于百姓平头家的。

老夫人是三角眼,笑起来的时候勉强可以看出一两分的和善,这会儿虽说笑着,可眼底没有和善之意,听雨也就熄了反驳的话语,说多了,不光是连累自己,还连累掌事嬷嬷。

她浑浑噩噩出来的时候,跟着她的嬷嬷还火上浇油:“你先前素来装聋作哑,还想瞒过我?你那爹已经去世,娘也已经再嫁离开,你那个病秧子弟弟只怕就是这一两日的事。你生的这副模样,在外面还指望能够做个平头娘子?说不定哪儿就被扣在了麻袋里,被卖到肮脏地方去了。这是老夫人菩萨心肠,见你孤苦伶仃的,给你的泼天造化了,你可不要不识好歹!”

连她家的事都已经打探得清清楚楚,甚至隐含威胁之意,听雨仍是不愿意做妾,妾室就宛若是个物件,甚至还可以赠给别人做为一桩风雅事,而府中的三老爷确实做过这样的事。在听雨看来,在外就算是日子过得寥落也比府中强。

听雨惦记自己的弟弟,惦记那个清贫却困顿的家,时间因为太短,听雨也没什么别的办法,她装作跌落到剪子上,等到嬷嬷进入到了房中,当着她的面取下了嵌在肉里的剪刀,慌慌张张地说道,“嬷嬷……”

听雨的一只手还捂着脸,血往下滴落,那可怖的模样把人吓个半死,等到嬷嬷去给老夫人回话,都还心有余悸,后来更是长久吃斋念佛了许久。

听雨的手段太过于果决,加上容貌毁了,确实也没有牵累到院子里的其他人,给听雨出了药钱,就把人给放出去了。

听雨先前家里替她说了亲事,不过只是口头婚约,她父亲病故,母亲再嫁,就连家中的房子都卖了,流落到街头的陶至俭也病故了,这婚事自然就罢了,加上听雨脸面上的伤口,那家更是闭门就差放狗去咬人了。

听雨很快就甩开了思绪,慢慢鞣制肉干,要是少爷考试过了,就需要束脩,按照古礼其中包括有十条肉干,这镇上就有卖的,不过既然听雨会做,加上她的厨艺也好,就让她做肉干。

*

家里忙着给林晟彦准备拜师礼的时候,他正要考试,这松林书院是在山上的,早晨他起得很早,柱着拐杖上山,免得太过于劳累,累着了腿。

“你这腿脚不便,也来读书?”一个身材略有些发胖的人好奇地问道。

林晟彦解释说道:“就是腿上有些旧伤,用拐杖可以省一些力气。”

那胖人叹了一口气,“若是有挑夫就好了。”

林晟彦想着,若是有挑夫,他也更愿意自己慢慢上山,伤了腿之后才知道双腿能够行走的可贵,如果要是挑夫不小心把人摔出去了,他后悔也迟了。

不过林晟彦也知道,这位是因为怕热,所以才希望有挑夫。

“你是哪里人?”章凯鑫说道,“我就是云州府的,你应当是别的地方来的?”

章凯鑫的目光毒辣,林晟彦说话不带本地的口音,反而带着点京腔,衣衫不算华贵,看着气度非凡,活脱脱像是话本里的才子。

“建安府郧河县。”

两人互通了姓名,章凯鑫是云州府人,等到入学考的时候,见着瘦长脸的,告诉林晟彦对方是个什么成绩,又见着一位耳垂长的,说是这位的书画一绝。

听着章凯鑫滔滔不绝,就到了开书院的时辰。

因为入学考的人多,松林书院所有的学堂都腾空了出来,让人按照先后顺序进入到考堂里。

坐下之后,考卷就在信封之中,外面敲了钟,须发皆白的老者宣布开始答题。

林晟彦研磨好了墨之后,心就沉了下来,拆开了信封之中的试题,说来也巧合,有一题他做过,前段时间和钱镜诚的探讨有一题是原题了,林晟彦对每一次的相互出题都是认真思索过如何答题,还会与钱镜诚讨教一二,如何把文章做得更好,现在那些准备在这一次的答题就起到了作用。

林晟彦就算是做过一遍,还是现在草纸上写出了文章,简单修改一二,重新写入到了答卷上。

考完之后,章凯鑫垂头丧气走得很早,林晟彦等到人走得差不多了,才去守山门的书童那里拿回他的拐杖。

林晟彦拿着拐杖准备下山的时候,就有一个青衫的学子站在他面前,“林少爷,我来背你下山。”

林晟彦一愣,认出了眼前人的身份。

妹妹到云州府来一共做了两件事。头一件事是让会凫水的听雨救下了被挤下水的孩童,第二件事就是救了眼前人,避免他手骨被人打折,还有他姐姐当时护着弟弟也挨了几板子,要不是及时用了药,只怕会一命呜呼,眼前人就是第二件事里救下的那位书生。

叫做秦一悯的书生说道,“林少爷,您就别同我客气了,前几天要不是您和夫人,只怕事情还很麻烦,我刚刚在山下还看到了夫人小姐就在山下候着,天色也晚了,您别嫌弃,我力气还算是稳当。”

林晟彦的腿伤确实尚未全好,上山的时候还撑得住,这拐杖一开始就是预备着下山用的,现在听到了家人在山下等着,上了秦一悯的背,双手圈住了对方的脖颈。

秦一悯是松林书院的学生,在考完试了之后可以入山门,能上山去把人给背下来。他的脚程很快,不多时下了山,林晟彦看着秦一悯的姐姐在和家人说话。

“哥。”昭昭跑了过来。

林晟彦把手中的拐杖给了墨烟,“多谢秦兄。”

秦一悯只是笑了笑,并没有说多说什么,就和姐姐一起离开了,要是林晟彦考上了松林书院,以后还有很多机会交谈。

昭昭仰着头对着林晟彦笑道:“哥哥,好不好看?”

林晟彦刚刚就看到昭昭的头上簪了一朵绒花,此时含笑点头:“这是秦小姐送你的?”

“嗯。”昭昭点点头,她的怀中还有几朵到时候带回去,分给姐姐还有宝儿。

“很好看。”林晟彦抚着昭昭的绒花,一边和家人缓缓走向住所。

柳氏一直没有说话,林晟彦主动说:“娘,我感觉考得不错,应当是十有八·九可以入的。”

夕阳的霞光笼在柳氏的脸上,衬得她的笑容格外秀美,“那很好啊,听雨正在烘肉干,今晚上你也尝一尝,味道很不错。”

“我中午的时候尝过一些。”林昭仰头笑着说道,“味道确实好,哥,今天考的是什么题目?”

“说来也是巧合,其实要是昭昭去考试指不定也不会差。”林晟彦说道,“钱二哥出过一道原题。”

“杀鸡为黍而食之。”这是《论语》的一段:“止子路宿,杀鸡为黍而食之,见其二子焉”。

昭昭的记忆力不错,还记得当时哥哥的切入点走偏了,不如钱二哥的破题来的精妙,后来哥哥又重做了一遍,甚至在连续看了许多天的书之后,最后一日还重新把过去的文章修改了一边。

一边说着话,一边就到了住所,要是原本不止林晟彦考试的成绩,几人只怕晚上都辗转反侧,因为知道这次考了原题,三日的等待也不算什么。

三日之后,松林书院这一次入学考的排名出来了,林晟彦为第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