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7章 献祥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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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了长宁宫里,沈岚就迎了过来。

宫女上前松开太子的系带,抖下鹤氅上的雪花,衣服被挂了起来,沈岚握住了赵翊林的手,顺口问道:“怎么耽搁了?你父皇留了你?”

“不是,”赵昶安摇摇头,“我遇到了三哥,他看上去状况不大好。”

想到了赵昶安,沈岚想着他确实很难,对着儿子说道:“娄清韵不是已经斩了吗?只怕汪贵妃又想到了三皇子妃的事情,三皇子就与他母妃生分了。”

赵翊林想着三皇兄游魂一样的神情,摇了摇头,心中多少有些可怜他的那位哥哥。

不过这世间之事就是如此,倘若是汪贵妃与赵昶安拧成一股绳,只怕可怜的就是自己了。

两人并不深想,撇开汪贵妃那边的事,沈岚捋了捋儿子的头发,含笑打量着儿子,长舒一口气,“我还以为你在外定然会瘦,结果没见着瘦,又长高了一些。”

“和小舅舅同行,怎会瘦?”赵翊林失笑着解释。

他这边带着的士卒不多,但沈誉那边差不多动用了越洋商行里几十人跟着,可以说吃喝等人与物一应俱全,刚开始操心蝗虫的事情确实消瘦了一些,自从用了于御史的办法,买了不少的鸭苗,不用操心了,就胖了起来。

既然说到了灭蝗的事,赵翊林就与母后具体说了,当时是如何采买鸭苗,如何赶鸭的。

沈岚听着儿子的话,眼前浮现了一大群鸭子跟着他们身后的模样,忍不住笑了起来,“最后这鸭子呢?”

“吃了。”

沈岚的笑容立即僵硬了下来。

她刚想到了毛茸茸幼嫩的一大群鸭子,还觉得这画面想一想就可爱,谁晓得直接被儿子不解风情地说吃了。

赵翊林没注意到母后这点表情僵硬,他兴致勃勃说着鸭肉的美味。

一路吃蝗虫的鸭子肉质首先是肥美,加上一路是跟着众人赶路的,肥美的肉质里有带着紧实,加上最长也就活了半年多的时间,尚未到成鸭年龄,肉质还又很是幼嫩,带着柔韧的嚼劲。

赵翊林那段时间都没有吃腻这种虫养出来的鸭子,现在想着都还是回味。

赵翊林可以说是眉飞色舞:“母后,这鸭肉确实好吃,现杀的鸭子会取血做成鸭血粉丝汤,用的是金陵的做法,那大厨都说比金陵的鸭血粉丝汤还要好喝。鲜得让人几乎吞掉了舌头,小舅舅准备在京都也养一些这样的鸭,到时候让母后也尝一尝。”

“这么多的鸭子肯定现杀卖掉有些来不及,小舅舅请了当地的百姓宰杀鸭子,还请人做成熏鸭,熏鸭就可以保存的时间更长,可以在其他地方售卖。”

“刚开始云滇地区是没人吃过这种熏鸭的,他们还觉得这样的方法浪费了鸭子,后来买了吃都觉得好吃,似乎还有人家改了方法,用蜜腌制再烟熏,又是一种风味。”

“母后,这鸭子可以说浑身是宝,小舅舅还带了不少的鸭绒,现在就是不知道怎么出去鸭绒的味道,这鸭绒充入到被褥里,要比目前的被子轻很多,还十分保暖,若是穿在身上也是如此。晚些时候看看有没有办法能够除掉味道,您若是用了这鸭绒定然会赞叹暖和的。”

沈岚本来还觉得鸭子为了灭蝗出力,转眼就被吃掉有些可怜,听到后面就觉得这鸭也算是死得其所。

沈岚清了清嗓子,等到最后还是提醒儿子两句,还是莫要在明衍郡主面前说这些。

赵翊林的眼中闪现了一丝迷惑,“为什么呢?”

“你别把毛茸茸的鸭子说得太过于可爱,女孩子家家的心肠软,刚听着你说鸭子可爱,接着就说什么鸭子的各种做法,鸭绒还可以用来保暖,心中只怕会难过。”

赵翊林想着,倘若是其他女子,例如是沈家表妹,或者是好友的妹妹,那确实是有这样无谓的同情心,但是魏昭不会。

他想到了魏昭,想着她藏在乌压压长发里通红的耳尖,笑了笑,“明衍妹妹这些日子过得如何?”

这母子两人的谈话此时就转到了魏昭身上。

魏昭在秋日里入了紫微班,约莫一个月里会进宫一次,这些日子她基本是埋头学习,成绩在进入到了紫微班里依然是佼佼者。

沈岚是顺着时间说的,等到说到了秋日的时候,沈岚说了另外一个消息:“这番薯的产量,当真是高得吓人。”

赵翊林低头思索,想到了先前看过的邸报,“亩产两千五百斤,我记得是这个数字,是实际产量有两千斤吗?”

沈岚眉眼都是舒润的笑意,“不止。”

赵翊林真切地愣住了,事实上两千五百斤已经是多得让人不敢想象的数字,比这个更多,他甚至不敢猜测。

他看着母后这般高兴,试探性地说道,“三千斤?”

沈岚捋了捋儿子的头发,肯定地说道:“多达三千五百。”

听到了这个数字,赵翊林的心中一颤,如果要是别人说这个数字他是不会信的,但是母后说的,他就自然是信的。

原本是坐着的,赵翊林霍得一下站起身来,他绕着椅子转了几个圈,然后走了母后面前?声音有些颤抖,“一亩地产三千五百斤?这是元安公主府别院的数据?”

沈岚想着,她的儿子比赵桓要有福气,这番薯的产量是原本主粮亩产的十多倍,可以养活更多的人。

“元安公主府种的番薯是最好的,亩产达到了三千八百,我说的三千五是云州送来的数据。云州之地最多亩产是三千五,因为种番薯的地方还有一些是贫瘠之地,这部分最少也有两千四百斤,不好不坏的中田,差不多产量就在两千八百左右。”

赵翊林想着那时候看到的绿油油的藤蔓,眼睛亮得出奇,听着母后继续说道,“你也知道明衍郡主与户部林侍郎的关系,当时昭昭在收获的时候,在掘了一小块儿地之后就觉得番薯生得好,没让庄子的汉子继续挖下去,去请了林侍郎过来。”

“林侍郎带了小半个户部衙门的人过来挖番薯,在挖掘了不到三分地,户部的人扫了番薯上泥土称重,这数字就吓了一跳,连忙请了管尚书去看,而管尚书听闻了数字,请了其他五部的尚书同去别院。”

“在称重数字达到了了一千斤时候,几位尚书就没有继续往下挖了,六部尚书一起去了皇宫里献祥瑞。当时我正好听到了祥瑞两字,还觉得这是什么状况,难道有谁敢骗六部尚书?”

祥瑞?

大部分时候祥瑞是送难得的石头,可是在赵翊林看来,这世间的石头千千万万,只是恰好生得有些独特,算不得什么祥瑞,沈岚显然也是这样想的。

而番薯亩产三千八,这种主粮堪称是大齐之幸,是最大的祥瑞了。

沈岚显然也是这样想的,她殷红色唇瓣高高翘起,瞳眸里也是粲粲然,继续说道,“在听闻了一亩地会产三千斤以上,你父皇当即就出了宫,让朝会的官员全部都到了元安公主的别院里。一亩地的番薯被挖得干干净净,里面甚至带上虫眼的番薯也算了产量,最后得到的数字是三千八百零一斤。”

“整个户部衙门的人都拿着算筹,在称过了一箩筐的番薯,内侍高声承诺的时候,就噼里啪啦拨动算筹,那声音响起来的时候就会压过其他声音。”

“是户部衙门所有人一起算出三千八百零一斤,当时念这个数字的时候,听昭昭说,就算是隔得老远也可以听到。”

“三千八百零一斤的番薯,你父皇分了元安公主百斤,剩下的给了各位大臣一人十斤,就连刷掉泥土,把番薯装入到笼里,负责搬运、称重的小吏,也都得了赏钱,还有一斤的番薯。”

这里再次提到了魏昭,沈岚笑了起来,“你还记得吗?当时昭昭同你说过,先前在建安府种番薯,番薯丢在炭火盆里,烧得棕色的皮都成了焦黑色,番薯里面的油浸润了出来,滴落在炭火上发出霹雳吧啦的声响。”

赵翊林当然记得,他甚至还记得昭昭说番薯滋味的模样,“揭开了皮之后一定要吃得小心一些,很烫的,那番薯肉烤的十分绵软,里面的甘甜味道让人觉得它应该叫做甘薯。”

“记得。”

沈岚说道,“我早已经让人准备好了,刚刚听说你回来了,就已经让人烤上了,现在应该已经差不多了,你来尝尝看。”

皇后在太子进入宫门的时候,就已经让人把番薯埋在火盆里烘烤,现在说话的功夫,已经烤好了。把番薯拨弄出,尚未揭开皮,就闻到了那股甘甘甜甜的味道,等到拨开了之后,就像是魏昭说的那样,金灿灿的肉,用勺子舀下来,吹得稍微凉一些送入到口中,第一个感觉就是它的绵软、甘甜还有温暖。一团金黄色的番薯顺着喉咙往下,甚至让人觉得身体里胃囊也都暖了起来。

“现在是又下雪了,天气实在是太冷了,就我知道的,建安府的番薯送了一大半到京都里来,这番薯在大街上就有卖的,价格也不贵,三到五文就可以买一小个。”

赵翊林一边吃着番薯,觉得倘若是他今后登那位置,这番薯就要改名叫做甘薯。

听着母后说的这些,他的口中一直泛着甜,说不清是番薯本身的味道,还是因为这种祥瑞而心生的愉悦感,他觉得这番薯就应当如同昭昭说的那样,叫做甘薯才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