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八章 施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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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超级帅哥”的选秀活动正进行得如火如荼。

李欢很顺利地从海选到C城十强,再到C城三强。C城是近年来最著名的选秀城市,C城的三强,几乎完全足以问鼎全国前五强了。

他本来是不会去参加选秀的,可是,孤独,每天在家那种一个人面对一个异世界的孤独——几乎要把他彻底逼疯了。

他偶尔会给冯丰打个电话,发个短信。他似乎逐渐接受了冯丰离开的事实,只想,朋友就朋友吧,这个世界上,只有她一个人才真正算得上自己的“熟人”。有得朋友做,总比就此天涯海角的好。

他每次打电话,她也接听,两人有时甚至还能谈一些八卦。可是,她却从不主动打来电话,一次也没有主动过。

那种被一根线阻隔的孤独,全然的孤独几乎要完全吞噬他。认识的人很多,没有人知道自己是谁!

他需要融入人群,急切地需要同伴,需要每天听到很多唧唧喳喳的喧闹——尽管,这些人也不是自己的同伴——那也胜过一个人在家郁闷至死。

叶晓波和芬妮给了他很多帮助,他们利用熟识的媒体资源,很早就开始让他在报刊杂志上曝光,随着十强、三强,他的艺术写真,很快亮相于各种娱乐杂志的封面。

叶晓波几乎成了他的经纪人,帮他洽谈各种通告。他开始还对自己的“明星生活”感到新奇,可是一天一天地赶场,人前人后两张脸,他慢慢地就越来越厌恶,甚至开始排斥了。

C城赛区的决赛前夕。

这天训练完毕,一辆宝马停在夜色的训练营门外,然后,一个戴着大墨镜的女人进了宾馆的套房。

不一会儿,一个助理带了一个男子进来。

门关上,闲杂人等一概退出。

女人细细打量面前的男子:一身剪裁精当的西装将他的身材衬得更加高大挺拔。他剑眉星目,眼角略微有丝凤眼的架势,正是命相上略显风流的桃花相。他站在那里,整个人身上有种说不出的气势,完全不同于选秀里面不痛不痒的“小白脸”——尽管,她是个小白脸爱好者,可是,这一刻也不得不承认,这个男人远远超过了“小白脸”的俊赏。

她是个极成功的商人,商人的每一分投入都讲究回报——自己能在这个男人身上得到一些什么回报?

她笑起来:“李欢,你的合约不能再推了,你怎么看?”

每个赛区的三强必须和主办单位属下的经纪公司签约,现在,其他人都签约了,只有李欢一个人一直没签约。他是冠军人选的大热门,经纪公司几乎每天都要向他动员一番,要他赶紧签约。

李欢淡淡道:“我暂时还不想签约。”

签下卖身契可就不自在了。

“你要知道,你若不签约,他们不会让你得冠军的。”

“得不得冠军其实无所谓,我本来就是玩票而已。”

这种毫不在乎的态度令他身上流露出强烈的孤寂和傲岸,仿佛一头猛虎闯入人间,咆哮几声又打算回归山林。

陈姐迷惑地盯着他:“李欢,你究竟是什么人?我怎么完全看不透你究竟是什么人?”

李欢但笑不语。自己是什么人?自己都不知道。

一个千年妖怪?一个误闯异世界的妖怪?或者冯丰说的那种“千年僵尸”?

“如果你不愿签约,我会帮你的。而且,我也不想你被束缚得死死的……”

“多谢陈姐。”

她伸手,拉这个男人,不由自主想和他有更多肢体的接触,心里奇异地躁动。李欢在她身边坐下,两人的身子几乎贴在了一起。

“李欢,这几天主持人晨小姐也为你做了很多事啊,你对她印象如何?”

C城赛区的主持人晨小姐青睐李欢,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。网上天天有小道消息流传,说晨小姐常常单独约见李欢,都在猜,晨小姐几时才能把这个不羁的男人弄上凤床。是以,陈姐才会有此一问。

李欢笑起来,他的时代,是男人拼命想把女人弄上床,现在,一些强势的女人对漂亮的男人,也有同样需求。

金钱和权力的魔力,永远是巨大的,看它掌握在谁的手里,谁就能自如地支配异性的身子。

陈姐的手已经抚在他的身上,明示暗示都已经不再重要:“李欢,我一定会让你成为超级巨星的。你本来有这个天赋和资本,再加上强力包装和宣传,你知道,我有这方面的强大资源……”

前些日子,C城先后来过刘德华、章子怡、梁朝伟等巨星的宣传活动。李欢曾亲眼目睹他们出场的气派和气势,才深刻了解,自己曾经不屑的“戏子”也会站到人生的顶端。

不是没有诱惑的,昔日的默默无闻,一下可以出人头地,成名的光环可以压倒一切。如果不走这条捷径,自己在这个陌生的世界,又该如何另外谋生?

他的目光和陈姐交接,权衡得失,两个人像两头坦率大方的老狐狸。

如果一个男人露出这样的目光,那事情就成功一半了。陈姐这些年已经不知见过多少美男子的目光了,在金钱面前,他们不是装出含情脉脉就是死心塌地,很少有如此坦率的赤裸裸的权衡和计算:

我为你付出什么我就该得到什么!

她喜欢这样,真小人往往好于伪君子。

心里堆积的情欲在渐渐发散,她的手已经拉住了李欢的手。李欢笑起来:“明日就是决赛了,我应该回训练营了……”

“好,明日你得了冠军后,我们再好好庆贺。”

她是个耿直而大气的女人,决不肯就这样白白占人便宜。一定要做到最好,要对方完全满足自己得到的,才肯面无愧色地交易,哪怕是肉体上的!

李欢也有些动容:“陈姐,你要在过去,会成为女皇帝的!”

“哈哈,现在在我的商业王国,我已经是女王了。”

她笑得十分豪爽。

李欢看她笑傲天下的样子,心想,如果还有人认为什么是钱买不到的,那他一定是从未有过钱。

C城赛区总决赛,几乎是毫无悬念地,李欢夺得了冠军。全国总决赛也在C城举行。因为最后的上海赛区还有比赛,C城赛区选手得以休整两周再战江湖。

其他选手都忙着锻炼才艺或者拉票、赶通告去了,李欢早已厌烦了这些,回到家里睡大觉。他的麻木和厌烦,看在粉丝眼里,那是“淡定”和“气质”,于是,她们就更疯狂地为他拉票投票了。

这些天,股市疯涨,他一有空闲就拿出随身新买的笔记本电脑进行网上交易。

他出手极快,又如有神助,第一只股票就连续涨停。到脱手时,利润几乎高达十倍。叶晓波喜不自禁,更加信赖他,要芬妮也拿出积蓄给他操盘。

李欢却很慎重,觉得这种赌博,一个不好,套住了也会要人命的,并不动用芬妮的积蓄,要叶晓波不要太急躁,等自己看好再出手。叶晓波对他五体投地,自然言听计从。

周六股市不开盘,他在家里好好睡了一天,到晚上,叶晓波打来电话,和芬妮两人约他喝酒。他正愁没事,立刻答应下来。

叶晓波和芬妮刚出门,就接到叶嘉的电话,说要和自己谈谈。

芬妮知道他那个声名显赫的哥哥,仿佛要见家长,略微有点不安:“晓波,你哥找你有事?去吧?”

“我妈派他来做说客的吧?他这种书呆子,瞎掺和什么?他自己又是什么好人了?还抢我大哥的老婆呢。他不过仗着家里现在不知道他的作为而已……”

芬妮想起李欢,对叶嘉的印象不禁打了点儿折扣,不过见叶晓波越说越愤愤不平,柔声道:“晓波,他毕竟是你亲哥哥……”

叶晓波笑起来:“这倒是,他跟我其他两个哥哥不一样,至少不是落井下石的小人。不过,他要找我谈,就得他自己来,我凭什么要先去找他?”

叶晓波年轻气盛,有话是藏不住的,芬妮却不做声,不参与对他们兄弟的评论。但是,她心明如镜,有好几次,自己和叶晓波的出行,就是他的两个哥哥告知媒体,炒作得沸沸扬扬,令得叶家大家长怒气冲天。她是个聪明的女人,知道女明星要嫁入豪门,最好是低调再低调,否则,要嫁不了,白白落得江湖笑话,又“复出”重操旧业。可叶晓波的两个哥哥,却偏要让他们“高调”下去。

叶嘉和冯丰一起赶去叶晓波指定的酒吧。

四人见面,叶晓波并没有招呼冯丰,只冷冷地看着叶嘉:“你有何贵干?”倒是芬妮热情而恰如其分地招呼二人。

她见过冯丰,也略晓李欢和冯丰的纠葛,可是,这个年代,分分合合似乎都很平常。

冯丰和她略谈几句,两人亲切而无法亲近。冯丰觉得真是奇妙,如果不是因为叶嘉,自己怎么会和充满传奇色彩的一代花魁在这里话家常?

而她,眼里为什么又隐约有着难以掩饰的不安?

这厢,两个女人彬彬有礼,那壁,两个男人却如斗鸡,大眼瞪小眼,彼此似乎都希望先在气势上压倒对方。

叶嘉不理睬叶晓波,转头看芬妮,见她铅华洗净,一派的贤良淑德,跟母亲口中形容的“狐狸精”完全是两个人。

叶晓波却一直瞪他,因为李欢的事情,又因为他竟然拿了兄长的身份来压自己,心想,只要他一开口,必然狠狠驳得他体无完肤。

他看冯丰,故意笑得肆无忌惮:“大嫂,你最近可好?”

他这声“大嫂”令冯丰有些尴尬,叶嘉紧紧拉住她的手,看叶晓波满面的挑衅,知他面对家人的压力郁闷已久,正要找人发泄,只避重就轻:“晓波,你就这点道行?”

叶晓波面上一红,想到自己用这个打击叶嘉,还真不是什么光彩行为,立刻不语,狠狠道:“你来干什么?快说,不说就滚。”

叶嘉毫不在意:“我来看你们好不好。”

“我们好得很,你看到了?看到就可以走了。”

“你和芬妮精神都还不错。”叶嘉拉了冯丰,“小丰,我们走吧。”二人匆匆赶来,还没坐到五分钟,倒真的说走就走。

叶晓波原本以为兄长要来教训自己,有些措手不及,见他们走,嗫嚅道:“哥,妈现在身体好不好?”

“你可以打电话回去问问嘛。前几天气候反常,她感冒了,不过情况并不严重。”

叶晓波想起母亲对自己的爱护,尤其不是生母更是难能可贵,为了替自己争取“利益”,真是操尽心,耗尽神,也颇不安,踌躇半晌:“我改天一定回去看看她。”

叶晓波见目的达到,捏了冯丰的手,两人正要出门,见一个男人不疾不徐地走来。他那样走路的派头,整个的西装革履,完全是现代一个钻石王老五的派头——这个人,竟然是报刊杂志的封面新宠:

“超级帅哥”C城赛区冠军李欢!

冯丰一直喜欢娱乐八卦,自然对李欢的动静了如指掌,现在在这里不期而遇上李欢,完全的出人意料。

李欢心里比她更意外,看她和叶嘉手拉着手,神态亲昵。千年的往事在心里针扎,恨不得立刻冲上去拗断这双拉着的手,定定神,强行装得若无其事,看也不看叶嘉,只随意地扫了冯丰一眼,漫不经心地:“冯丰,你也在这里?有事吗?”

冯丰摇摇头。

“怎么不再坐一会儿?”

“……”

“不了,我们还有事情,对吧,小丰?”被众人刻意忽略的叶嘉替她回答,紧紧拉了她的手,微笑道,“小丰,我们该走了。”冯丰向李欢点点头,这时,叶晓波和芬妮已经在招呼李欢了。李欢看她一眼,她什么都没说,两人擦身而过。

叶晓波和芬妮招呼他,却见他一直盯着冯丰离去的背影,好一会儿回不过神来。

芬妮暗叹一声,她也清楚了二人决裂的原因,正是那次自己在餐厅出事,李欢没有及时回家,导致了二人最后的分道扬镳。她心里有些不安,可又不能触及李欢的伤痕,只微笑:“李欢,你最近累得憔悴了……”

“每天都在训练,没法。”

“既然这样,股票的事情,就暂停一下吧。”

“哦,这个倒是,我分析了很多资料,估计最近要跌,我们最好先抛了……”

叶晓波笑嘻嘻地接口:“大哥,我有内幕消息,最近会大涨,我准备全力以赴搏一把……”

李欢摇摇头,叶晓波因为芬妮和家里闹翻的事情,他是清楚的。叶晓波最近没接什么工作,那显然是他家里出招的结果。叶晓波自己也知道,但是年轻气盛,想自力更生,作出点成绩让家里瞧瞧,以证明,自己不是叶家的“四公子”,也能活得好好的。他看好了股市,又赚了些,已经陷入了狂热状态,怎肯轻易罢休?

这种赌徒心理是危险的,而且叶晓波做事冲动,李欢立刻道:“我们先观望一下。”

“大哥,你不要管,我自有分寸,我那个朋友很信得过的。”

李欢无法再劝,芬妮换了话题,三人聊了些其他的。

为了那个特殊项目,叶嘉和一众科研人员几乎是不分昼夜地投入了工作中,这一次,据说要在实验室待长达半月。

冯丰也不再闷在家里,自从决定考研究生后,她就天天去C大的图书馆看书,或者去教室旁听,准备考C大的历史研究生,主修魏晋南北朝史。

她不知道自己大学时怎么选了高分子专业,现在,无论是工作还是再深造,都跟“高分子”八竿子打不着了。

她素朴装扮,背了大书包,天天骑了辆小小的自行车穿梭在校园,平素就在食堂吃饭,完全是一个女大学生模样。她重新过起了学生生活,此时心境也已完全改变,再也不用担心学费、担心书本太贵,更不用担心一毕业就失业。也不用在图书馆里排队借阅珍贵的参考书籍,需要什么,立刻买好,新书一摞一摞码在书房——念书,完全变成了一种充实的愉悦和享受。

她也曾和叶嘉讨论过,叶嘉说,毕业后,只要两人在一起,无论她做什么都可以。他唯一的条件是,她不能离开太远,因为,他需要有伴侣在身边。

这些,对于相爱的人来说,都不是问题,冯丰完全觉得合情合理。

这天是周末,叶嘉还是不会回来。

每天起早熬夜,也觉得累了,她早早回家,准备晚上好好泡澡,看看电视,好像今晚有“超级帅哥”总决赛的第一场。

她的手机响起,接听,居然是芬妮的声音,带着笑意:“小丰……我可以叫你小丰吗?”

“可以,当然可以。”

“李欢今晚比赛,你来加入他的亲友团好不好?”

自行车丁零零地在鹅卵石铺就的小径上穿过,左右是绿油油的草地,高大的银杏已经结出微小的青果,带着青涩的味道。

初夏的晚风轻抚,她推着自行车过那晃荡的木桥,然后,看到有人坐在草地上的一块装饰大石上,静静地看着夕阳晚照。

叶嘉说“我最喜欢坐在草地上看夕阳”,可是,那个人不是叶嘉,是一个老人。

她走过去,那个老人衣着素朴,但十分精神。看见她,仿佛十分意外。

她问:“老人家,请问你找谁?”

老人站起来:“我来找叶医生。他什么时候回来?你是他的什么人?”

冯丰但笑不答他的某些问题,而是有所选择:“哦,叶医生估计要过几天才会回来,你有什么要紧事吗?可不可以告诉我转告他?”

“我是来求医的,我有亲人重病,一定要见到他本人才行。”

“您应该预约的,他常常不在家。”

“我是听朋友介绍来碰运气的,没想到运气不好。”

冯丰见他满面失望,可是叶嘉现在实验室,根本电话都打不通,有什么办法?她有些为难:“要不,您留下电话号码,他一回来,我就告诉您?”

老人摇头:“我在这里等着他,可以吧?”

冯丰有心拒绝,但见老人一脸急切:“我再等一个小时,他不回来我就走。这样行吧?”

冯丰无法,只好请他进去。老人倒真跟了进去,在客厅里坐下,细细打量屋子,又细细看她:“姑娘,你是叶医生的什么人?”

冯丰想了想,还是回答:“我是他的女朋友。”

老人见她在这个问题上犹豫,也不置可否。冯丰给他倒茶,拿水果。老人说自己还没吃饭,冯丰本来已经在学校食堂吃了饭,陈嫂也早已下班走了,就自己去厨房给他煮了碗面条。老人估计是饿了,毫不客气地呼呼吃光了一大碗面条。

她去洗碗,回来,见老人在看一个体育频道,世界杯的预选赛,国足打伊拉克,输得一塌糊涂。每当脚到了国足队员脚下,老人就起劲地喊“雄起”,可是,国足哪里雄得起?冯丰在一边笑:“你看,国足保证输个0∶4。”

老人遽然回头瞪她,仿佛她是一个“卖国贼”:“你这是什么话?输了你很开心吗?”

“他们就得输,而且要狠狠输,最好就地解散国足,一切从零开始,从制度开始改变,才能置之死地而后生。”

老人怒瞪她,冯丰不再和他争辩,某些老球迷的感情,她完全无法和他们辩解,他们永远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,以为那帮臭脚总有一天会出现奇迹。

不一会儿,比赛结束,果然是0∶4,老人骂骂咧咧那些臭脚不争气,冯丰也骂几句,两人越骂越投机,忽而仿佛又成了盟友。

老人转台,正好是曼联和切尔西的一场比赛的最后十五分钟,两人各自为一方加油,结果,又是冯丰支持的切尔西获胜。老人瞪她,像看着一个克星。冯丰笑着吐吐舌头,很为自己不“尊老让老”而惭愧,心想,下一回合一定让着他。

转头看CCTV10的军事频道,在谈二战时期美国的先进武器。主持人的一个观点引得两人又开始争执,从太平洋战争争到进攻伊拉克的最新武器,不知为何说到了“运十”的落马,两人争辩得面红耳赤,谁也不肯让谁。

老人站起身,怒发冲冠:“你这个小小女子,整天没事研究这些个干什么?又不懂得尊老爱幼,你什么大学毕业?学什么专业?”

冯丰哭笑不得:“我C大毕业,高分子专业的。可是,辩论跟是否尊老爱幼有什么关系?我干吗要让你?”她看老人须发倒立的样子,赶紧给他递水果,“你吃着,不生气不生气……”

“一个女人,专业是高分子,爱好体育和军事新闻,擅长滔滔不绝的辩论,你怎么嫁得出去?哪个男人会喜欢你?”

“呵,叶医生不是喜欢我嘛!我何必还要其他男人喜欢?”

“看来,叶医生真是个怪胎。”

“他才不是怪胎呢,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男人。”

老人笑起来,完全如一个老顽童。两个人又谈到叶嘉的心理学领域的一本著作,因为对其中观点的差异,两人又起争端,相持不下。老人又怒了:“我看,你处处跟叶医生观点一致,是不是为了讨好他才研究这么多?”

冯丰呵呵直笑:“他的所有著作,我全部读过了。”

老人无可奈何,他只看过那一本,自然辩不过冯丰。冯丰却觉得这老头很有趣,热情地给他倒茶水,拿水果,看一个半小时已过,老人起身:“叶医生是不会回来了吧?我走啦。”

冯丰见他等了这么久,却白跑一趟,赶紧道:“你留下电话,叶医生一回来,我马上通知你。”

“算了,我下次再来。”

老人转身就走,精神矍铄,根本看不出有病的样子,哦,不对,他说是替别人求医的。

老人一走,冯丰才有机会调台看“超级帅哥”。看了好一会儿才轮到李欢出场,是SHOW才艺,李欢他,李欢他——居然弹古琴。

他穿着闪亮的西装,弹一曲没谱的《清平调》,台下的女孩子疯狂尖叫,举着许多“李欢你最帅”的灯牌,撕心裂肺地狂欢。

她拿起手机,也像傻瓜样地按照屏幕上的提示,连续发了十五条短信给他投票。短信发完,又用座机投了十五票。投完票,她笑起来,想起当年许多人给李宇春投票的疯狂,李欢,会不会成为第二个李宇春式的传奇人物?男子选秀,还没出过这般暴红的人物呢!

广告插播后,显示短信票数,李欢居然高居第一名。冯丰心想,李欢,难道真要给他成为在二十一世纪的天王巨星?他又要变相成为“皇帝”?

两个女孩子跑上去给李欢献花,李欢满面笑容,很有风度地轻轻拥抱那两个女孩子。冯丰笑起来,松了口气。李欢,他已经完全是现代人了,有这么多人簇拥着,以后,还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包围着他,有数不尽的鲜花和掌声,他,再也不会孤独寂寞了吧!

星期三,冯丰中午就溜回家来,掐着时间,估计叶嘉今天要回家了。

悄然进门,想直奔卧室吓唬叶嘉,还在客厅,就怔住:一屋子的谈笑风生。叶嘉、一个华贵的老妇人,还有林佳妮和一个年轻女孩子。

老妇人并不老,不过五十左右,一双凤眼,漂亮而又带了丝锐利,看着待住的冯丰。

叶嘉一看见她,立刻拉住她的手:“小丰,这是我妈……妈,我的女朋友,小丰,我给你提起过的……”

叶夫人神情淡淡地点点头,冯丰赶紧行礼:“伯母您好。”

叶嘉又指了那两个女孩子:“佳妮,你认得的;这个是我的表妹姗姗,她和佳妮是大学同学……”

林佳妮因为那场病,休学了。她家里原是要让她去国外念书的,可她不肯念书,她父母也没法,就随她高兴。现在闲在家里。她和叶夫人异常投缘,叶夫人待她有如女儿,所以,叶夫人来叶嘉这里,就邀了两个女孩子一起来玩耍。

冯丰又跟林佳妮和姗姗一一招呼。他们坐在客厅的沙发,四人围坐,冯丰站在叶嘉身边,如八仙桌旁多出的第九仙,像一个局促的客人,站无可站,坐无可坐。

林佳妮友好地微笑:“小丰姐,你坐。”

冯丰更觉得自己像一个陌生的客人,只强笑着,生怕失了分寸。

叶嘉站起来拉住她的手,让她坐在自己刚坐的地方。面对叶夫人,笑嘻嘻地说:“小丰,你坐一会儿,陪我妈聊聊。妈正在好奇你呢,一直问你的情况……”他半开玩笑半认真,“我最喜欢的女孩子,我妈也一定会喜欢的。”

冯丰点点头,心里惴惴。

叶夫人笑道:“你这儿环境真好,我还没来过,我很喜欢这里。这一次,一定要多住几天。佳妮和姗姗趁着周末,也在这里住两天吧。”

两个姑娘雀跃,林佳妮大呼:“这里比我家里清新多了。”

“这里空气清新,但哪及得上林家的别墅?”

林佳妮笑:“伯母,我去做菜,好好给叶哥哥补一下。”

姗姗立即赞成:“好耶,佳妮,我给你帮忙。你的拿手菜烤龙虾,我好期待。我们先去买材料吧。”

“叶哥哥,你陪我们一起去好不好?”

“叫陈嫂去吧。”

“我的独门秘方只有我一个人知道,得自己亲自去,叶哥哥,送我们去嘛。”

叶夫人看两个女孩子雀跃,笑着看儿子:“你就陪她们走一程嘛,你整天待在实验室,出去逛逛也是好的。再说佳妮她们还是第一次来你这里呢。”

叶嘉只好答应。

客厅里,只剩下二人。空气仿佛都冷了下来。

叶夫人毫不掩饰眼神的锐利,细细地打量冯丰,从脚到头,又从头到脚。冯丰在她锐利的目光下,几乎无所遁形,坐立不安。叶夫人似乎十分满意自己眼神的杀伤力,来之前,她已经做过充分的准备工作,来之后,她又先在屋子里里外外地看过,问了一些叶嘉她的情况,占住了先机。

她的声音不冷不热:“冯小姐,你父母做哪一行的?”

“她们已经过世了。”

她“哦”了一声,又看冯丰浑身上下的衣着。她是行家,这个女人身上虽然不是什么花里胡哨的时髦,可都是价格不菲的精品。她还看过冯丰的卧室,看过那些琳琅满目的衣服和化妆品,知道这个女人,吃的穿的用的住的,全部是自己儿子的。换言之,她根本就是个一无所有的穷女人——现在,牢牢巴着自己的儿子,妄想乌鸦变凤凰,就此富贵荣华。

在叶家,元配的三个儿女已经各掌一方。叶夫人只得叶嘉一个儿子,待叶晓波虽然视为己出,可是,叶晓波不争气。现在,她唯一能指望的就是叶嘉了。叶嘉在叶霈心里还有很重要的地位,是因为他显赫的名声,如果再加上一门显赫的婚姻,母子俩在叶家的地位才能真正稳固。可是,叶嘉要是跟这样一个毫无背景的穷女人结婚,自己这一辈子还有什么指望?她心里又失望又气愤,只不动声色。

“听说冯小姐也是C大毕业的高才生,要知道,现在社会风气虽然开放,可是,未婚同居,并不是淑女行为。叶家的家风,还没有开放到这个地步……”

冯丰的脸上火辣辣的,像被人煽了一耳光。

“现在的女性不是讲究自立自主吗?冯小姐年纪轻轻怎么没有出去做事啊?”

寄生虫,有人指着自己的鼻子骂“寄生虫”。心里卑微的声音在抗诉:不,我也完全能自己养活自己的。可是,自己住在这里,自己确实吃穿都用着叶嘉的。冯丰无法回答,又无法不答:“我,我现在在念书。”

“为增加更多钓金龟婿的资本?”

叶夫人轻蔑的眼神扫过她的面孔,冯丰迎着她的目光,微颤,发现,钱真是这个世界上力量最强大的东西。因为钱,这个第一次见面的妇人就恨不得以言语为武器,一个回合之间就将自己斩草除根。这是最市侩的方式,也是最有效的方式,叶夫人是个聪明人,知道对付什么样的人该用什么样的方法。

心里压抑的屈辱几乎要崩溃要爆发,可是,她是叶嘉的母亲,她是叶嘉的母亲!冯丰深吸一口气,一言不发。

叶夫人坦荡荡的语气:“冯小姐,看样子你也是个聪明人,我们就不用捉迷藏了。叶家的门槛太高,你永远也无法进得来……”

“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嫁入叶家!我只是和叶嘉在一起!”

“叶嘉终究是叶家的一分子。冯小姐,你真是天真,难道你让他从此就彻底脱离叶家?”她冷笑,“现在的年轻小姐们一个个怎么变得那么野心勃勃?以为掌控了一个男人就能嫁入豪门了?先是一个芬妮——冯小姐,我敢保证,最多还有三个月,叶晓波就会自己回到家里来的……”

这也是冯丰自己的看法,她很想笑,许多人真的是在照时间的镜子,轮流照出自己的未来。

“我可以给你一笔钱。不要说你读完研究生,就是读完博士,或者一直读到老,都不成问题——只要你离开叶嘉!”

是可忍孰不可忍。

冯丰笑起来:“多谢。可是我不要支票,要现金……”

叶夫人愣了一下,这么爽快?

“对我这种穷人来说,支票太虚了,给我现金吧,拿一摞一摞的现金往我身上砸,看看到底需要多少现金才能砸死我。”

叶夫人脸上的假笑再也维持不下去,冯丰的声音也维持不了镇定了,转身,想往卧室走,可是,卧室并不是自己的。想出去吧,又怕碰上叶嘉,一时间,竟然觉得天下之大,根本无容身之处。

叶嘉带着二姝回来,屋子里风平浪静,好像什么都不曾发生过。冯丰和叶夫人都面色平静,每一个人都是演员,小心翼翼又老练无比地扮演着和谐的角色。

林佳妮和姗姗一番忙碌,丰盛的菜肴端上桌子。叶夫人赞不绝口,直夸林佳妮大家闺秀才艺出众,厨艺也这么好,要拴住男人的胃才能拴住男人的心,是做媳妇的理想人选之类的。

众人吃饭,和乐融融,别人笑冯丰也笑,别人说她也“啊”一声,却完全不知所云,食不知味,彻底是八仙聚会的老九——一个多余的透明人。

饭后,叶夫人条理清楚地分派房间,林佳妮和姗姗住进了客房。她住卧室——冯丰的卧室已经被陈嫂全新收拾出来作为老太太的房间。冯丰不敢进叶嘉的房间,她一直住在叶嘉的房间——可是,今晚!

她想找个什么借口离开这里,她想自己睡沙发?她想自己如何才能自动消失?

叶夫人盯着她,她心里乱跳,手被抓住,叶嘉微笑着看着母亲:“你们早点休息,我和小丰也很困啦,不陪你们了。晚安。”

他拉着冯丰走进房间,身后,叶夫人的目光要射出刀来。

门关上,可是,有目光会穿透门。未婚同居,无论如何是一件不理直气壮的事情,尤其是几千年的大众心理——那仿佛是极为可耻的事情。

冯丰忽然明白,一纸结婚证,是遮羞的膜——在中国,没有什么二人世界之说,你不是和一个人过日子,你是和一群人过日子。谁也逃离不了谁的目光。

她羞愧而惶恐,却又无法在叶嘉面前表露出来。难道要让他知道自己和他母亲第一眼就不合,从此视为彼此的天敌?难道要他面对母亲和妻子同时落水,你先救谁这样的恶俗选择?

她悄然隐忍,只悲哀地意识到:即便自己如何努力,也讨不了叶夫人的欢心的,何况,自己根本就不知道努力的方向。

对于某些人,要讨他们的欢心其实很简单:那就是显赫的家世,万贯的家财。可是,这偏偏是自己努力也得不来的。

她强颜欢笑,丝毫也不表露出来,然后,她听见叶嘉轻微的酣睡的声音。他搂着她,一只手还拉着她的手,那是因为他怕自己又在半夜将她踢了下去。可是,其实只踢了前两三个晚上,这么长时间,他再也没有踢过她了,他已经完全习惯了自己的床上有一个女人。

她微微松开他的手,他的手无意识地又轻轻抓住她的手。她不再松开,悄然翻了一下身,流下泪来。

叶夫人住了下来,说喜欢这里的花草树木和清新空气。

林佳妮常常来陪伴她,因为叶夫人自己没有女儿从小就喜欢林佳妮,她说自己一直渴望有这么一个贴心的女儿,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希望她陪在身边。

林佳妮并不多言多语,她也喜欢这里的花草树木,更喜欢叶嘉。她热情而大方,每天看到冯丰,总是很亲热地叫她“小丰姐姐”。她会弹钢琴,还会做几个精致小菜,拿手的是“盐焗大虾”,也是叶夫人最为喜欢的,每次都吃得赞不绝口。

叶夫人特意订了钢琴送到这里,尽管林佳妮一周才来两三次。可是,只要她一来,常常,客厅里的景象是:众人围坐闲话,林佳妮优雅地弹着钢琴,有时,姗姗在一边唱歌。叶夫人、叶嘉、林佳妮,甚至姗姗,他们似乎才是一家人。

家里多了一个年轻女人,可是,冯丰连讨厌的神情都不敢流露,因为,林佳妮天真单纯,的确一点也不令人讨厌。冯丰更不敢流露出不欢迎的神情,因为,这里其实并不能由自己做主。

叶夫人自第一天诘难一番后,当面背面都不再对她发难了。儿子不在家,她就和林佳妮一起修剪草坪花园或者运动美容娱乐出去逛街,彻底当冯丰透明人。

儿子在家的时候,她偶尔也和冯丰说话。更多的时候,她让林佳妮弹琴、插花,优雅地展示少少精良的厨艺和美味,还有她永远春风化雨的温柔的性格,如田螺姑娘般只付出不索取。她不动声色地,通过对比,让林佳妮的优雅趣味、让林佳妮的长处完全凌驾在冯丰之上,希望在儿子面前有个潜移默化的影响,那比生硬的说教和强迫有效多了。

冯丰越来越觉得自己在做客,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做客,这里,再也没有丝毫“家”的感觉。也许,这里本来就不是“家”。

周五,叶嘉回来得很早。

冯丰从书房里出来,叶夫人和林佳妮已经迎着他跟他在说话。

叶嘉见到她,随手递给她一张支票:“小丰,这是一个新开发项目发的奖金,你拿着。”

冯丰接过,自从两人在一起后,叶嘉就不管自己的钱了,无形中,都是她在安排和处理。

她抬头,忽然接触到叶夫人奇怪的目光,立刻噤声。悲哀地意识到,自己在她心目中的印象分更低了:一个牢牢掌管她儿子钱包的贪财的女人!

林佳妮笑吟吟地端了一个水果拼盘出来,五色的水果在上等水晶盘子里被摆放得精美绝伦,这是她一个下午的成果,专门等了叶嘉回来再吃的。

她拿起同样精美的叉子递给叶嘉,笑得如一个温存体贴的妻子:“叶哥哥,吃吧。”

心里如哽了一根刺,当晚的饭菜很丰盛,冯丰却吃得什么滋味都没有。

那个项目的研发取得了很大进展,正在筹备后期开发研制,中间有一段空隙,所以叶嘉每天工作后很早就会回家。但冯丰却越来越不爱待在家里,借口要念书,开始整天在外面逛,在C大的校园,在图书馆里,或者干脆逛大街,直到精疲力竭才回去。更危险的是,她发现自己渐渐滋生了一个可怕的念头——再也不要回到那里了吧。另外寻一个地方吧。哪怕自己一个人生活。

这种逃避的情绪一蔓延开来,当她的目光总是有意无意地看向一些住房出租的广告牌时,她蓦然心惊:叶嘉对自己那样好,那样无可挑剔,自己难道就不能为他忍耐一下吗?难不成,叶夫人还能在这里住一辈子?只要叶霈一回家,她立即就会回去的。

自己是要和叶嘉过一辈子,而不是和叶夫人过一辈子。

心里忽然很沮丧:一辈子太长了,要如何才能混一辈子?

这天早上,她在叶嘉的书房里找资料,迟了一点出门。

外面,林佳妮在弹钢琴,叶夫人听了一会儿,见冯丰出来,叫住她:“你也听听吧,佳妮弹得挺好的。”

她礼貌地坐下:“是啊,佳妮确实弹得挺好。”

“你听得懂吗?”

冯丰面上一红,叶夫人仿佛是随口一问,眼中那种毫不掩饰的轻蔑和嘲笑。她暗吸了口气,自己的确听不懂。可是,辨不出琴声的好坏就罪该万死?

“佳妮出自名门,难得的是性格好,会做菜,会弹琴,漂亮高雅,要有个这样的媳妇,才不枉一生啊……”

冯丰完全接不下话去。

林佳妮仍然沉浸在她的琴声里,丝毫没有意识到这边两个人汹涌的暗潮。叶夫人话题一转:“佳妮,下个月是你伯伯六十大寿,你可要做叶哥哥的舞伴哦……”

林佳妮合上琴盖,面上是很梦幻的笑容:“我很想和叶哥哥跳一曲啊,很早以前就想了……小丰姐姐,可以吗?”

可以吗?可以吗?

“你小丰姐姐学业繁忙,没空的,那天,还要你多陪着叶哥哥。是吧,冯丰?”

这个女人在如此明显地拒绝自己登叶家大门。她在这里赶不走自己,可是,她在叶家可以全权做主。

冯丰拿了书包,几乎是落荒而逃。

在C大的图书馆呆坐几个小时,什么也看不进去。她看看时间,才下午四点多。早了,太早了,夏日天气长,要混到天黑,真的是一件太不容易的事情了。

对面的荷塘里,遮天莲叶无穷碧,她摘了一匹大大的叶子覆盖在头上,坐在木椅上,倚着靠背假寐。

有男孩子吹着口哨,她睁开眼睛,是前来搭讪的,个子高高,小小眼睛眯缝着,特别阳光的笑脸。她想起自己刚进大学那会儿,高分子专业的女生很少,那时自己好像也比现在更青春更好看,也曾是“抢手货”,不知为什么居然瞎了眼睛挑了个张真,又遇上柯然这样的对手,从此,情路黯淡。毕业后,蜗居在家成为与世隔绝的“自由职业者”,根本不与外界接触,更不认识人,幸好,后来有了叶嘉。

“同学,我可以坐这里吗?”

她微笑着起身:“你坐吧。我正要走了。”

男孩子愕然,微微有点尴尬。她将手里的荷叶递给他:“捂着清凉点。”

男孩子笑起来:“我叫黄辉,法律研二的,你大几?叫什么名字?”

“我?还没考上研究生呢。”她挥挥手,“再见。我正在努力明年成为这里的学生。”

她背了书包漫无目的地往前走,前面是C大的露天体育馆。前面人山人海,一窝蜂似的,震天的摇滚音乐,似乎都要将人的耳膜震破。

她信步走过去,才发现临时搭起的台子上,大大的横幅上写的是“超级帅哥”拉票会和小型歌友会。

无数的女生拿着鲜花和大幅的海报,放眼望去,密密麻麻的是李欢的头像。李欢,什么时候变成了“人气王”?

为什么这个男人总是脱离不了一个“王”字?

前面几个“超级帅哥”出场,虽然号称“超级帅哥”,可还真不过一般一般全国第三,唯一的优势是个子高,起码都在一米八以上。然后,又是一个帅哥出场,大眼睛双眼皮,面色白净,很害羞地微笑,完全是标准的“花样美男”,清秀得让人恨不得冲上去咬一口。这个人也是短信的前三名,人气挺旺的。他的出场得到了高分贝的尖叫。

终于,轮到李欢上场。

他穿一件红色的衬衣,下面是一条白色的裤子。挺拔中又多了两分罕见的俊秀——

冯丰从来没有见过男人可以将红白两色穿成这样傲岸而俊秀,仿佛一棵开花的树。台下,女生们震耳欲聋地尖叫,台上,李欢微笑着弹琴唱歌,眼底又带了一丝落寞——正是最谋杀菲林的那种忧郁,某一个侧面看过去,特别像年轻的周润发在《上海滩》里的某个片段。

暴君竟然变成了这样!

冯丰的眼珠子几乎要掉下来,看前面一个尖叫的女生举着的广告牌,上面有李欢的小档案:

昵称:欢欢

年龄:25岁

身高:187公分

体重:75公斤

爱好:弹琴

额滴神啦,李欢咋变成了25岁?她忽然想起,自己那次看到李欢的身份证,好像真的是25岁——1250岁倒还差不多,怎会25岁?叶晓波估计是为他在娱乐圈的路更好走才给他弄了个25岁吧?就冯丰的记忆里,他在皇宫时也应该是30来岁了。

难怪谭咏麟私生子都几个了,还永远说自己25岁!

李欢在弹琴,冯丰对音乐和乐器都不甚了了,也不知他弹的是古筝还是古琴。可是,看那琴弦的样子,电视里一般看的是那些白衣飘飘的剑客或者女孩子才弹的。

李欢弹古琴唱流行歌曲,是陈奕迅的《你的背包》:

一九九五年我们在机场的车站

你借我而我不想归还

那个背包载满纪念品和患难

还有摩擦留下的图案

你的背包背到现在还没烂

却成为我身体另一半

千金不换它已熟悉我的汗

它是我肩膀上的指环

背了六年半

我每一天陪它上班

你借我我就为你保管

我的朋友都说它旧得很好看

遗憾是它已与你无关

你的背包让我走得好缓慢

总有一天陪着我腐烂

你的背包对我沉重的审判

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

这个世界上,原来什么都会改变。

一千多年前的暴君,站在现代的舞台上,唱着流行歌曲!

尖叫声响成一片。冯丰在尖叫声里慢慢远去,她想人生真是奇妙,那么陌生的人,可以跨越了千年纠结许多恩怨情仇。

而真要面对面了,即便擦身而过,彼此也可以从不知道对方来过这世界。

她忽然想起,明天就是周五了,明晚就是“超级帅哥”的十进八了,自己还没给李欢投票,于是,赶紧拿起手机发了十五条短信。待短信发完,已经走出C大的校园了。

李欢收好琴,下台,往人群里一看,微笑示意,感谢歌迷。

视线忽然落在一个背大书包的女孩子的身上。那真是一种小概率事件,在千万人中,不知为什么会突然看见那样一张脸孔。

仿佛有一种奇怪的牵绊,只要她一出现,他立刻就能感觉得到。

她穿牛仔T恤,青春洋溢,面色红润,绝非昔日夜猫子习性所常见的苍白和憔悴。她已经转身,背着大大的书包,走在C大的校园里,长发在晚风里微漾,像一个朴素而美丽的大一女生。

多么陌生的人,多么巨大的变化。

每个人似乎都在改变,那么,什么是没有改变的呢?

冯丰在一个小面馆里吃牛肉拉面,只因要逃避回“家”吃晚饭的难堪。她不喜欢任何面食,可是,吃面是最简单的选择。很多时候,人们并不是因为喜欢而选择,而是因为方便而选择。

手机响起,小面馆里人声嘈杂,她听见李欢的声音有些飘忽:“冯丰,我刚刚看见你,我在C大……”

哦,李欢的眼睛一直很尖的。

她笑起来:“我还以为你变大牌了,就不认得我了呢。”

“你化成灰我也认得的。”

第一次,两人的语气如老朋友。

很长的时间,心里都是有障碍和隔膜的,各种恩怨纠葛如刺哽在心里。都是李欢偶尔给她打个电话或者发个短信问问,而她,几乎绝少主动和他联系过。因为,她根本无法平静而正常地和他交往。

忽然觉得很轻松。现在才想起,就算是个朋友吧,有个朋友,也是好的。

“冯丰,我看见你背着书包……”

“我在C大念书呢,呵呵。”

“念书?叶嘉把你撵了?”他完全是开玩笑的口吻,“真的被我说中了?”

她结账走出店门,外面终于清静了一点儿,她学足了他的口吻:“是啊,叶嘉把我撵了。所以,我还是要自食其力了。你呢?成名了?很多女孩子喜欢你吗?”

“当然了。比我以前的后宫三千更多。冯丰,我一千万粉丝,你没看到我的短信吗?上一周已经突破一千万了……”他扬扬得意,“老实说,冯丰,你是不是后悔了?”

“嗯,我后悔了,后悔得要死……对了,我看今天的报纸,给你们做了个‘最受富姐欢迎’的身价排行榜呢。你是第一名,以后,陈姐之流再要给你小费,可不是五千了,起码得五十万、五百万……我要努力挣钱去也,否则,连你的小手指都摸不到一下……”

“刻薄的女人,该死的女人……”

对面,是李欢的笑声,大笑。自从来了现代,冯丰极少听他这样笑过。他是真正适应了现代的生活了吧。往日的李欢是压抑而孤独的,现在,每天被鲜花掌声和忙碌包围,即便孤独,也要让道的。

“冯丰,你在哪里?”

“怎么?想来看我?呵呵,想骗我啊,据说你们统一住在训练营,根本不敢单独行动的……”

“你倒打听得清楚呢。”

“拜托,报上都刊登了。还说你换了两个手机了,都是最新款的高档手机,李欢,你老实说,是不是富姐送的啊?”

“你这是什么话?我自己赚钱买的还不好……”

“有影射你被圈内大富姐青睐哦,是不是就是那个陈姐?嘻嘻,你还是成了她的床上娇客?”

“冯丰,我掐不死你……”

“嘿,我提醒你一下哦,据说很多内鬼偷了明星的手机爆料的。你手机要放好哈,或者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最好随时删除,要是流露出去的话,你的形象就毁啦……”

“我有什么见不得人的?冯丰,你倒说说清楚,说不清楚我掐死你……”

挂了电话,才发现,这该死的时间还是没有过得多少,才五点半。

回家,完全成为了一种折磨。